7月1日起,廣州全市路內停車場和商場等場所的停車費,將正式按照廣州市物價局的最新標準收取,主要城區的路內停車場停車費以半小時計,比以前至少貴了一倍。
1日起,全市的路內停車場、商場、酒店賓館、娛樂場所、寫字樓、物流園區和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將按照所在區域的繁華程度,劃分為三類地區。同時,往日以1小時為單位計算的停車費,將改為按半小時定價收費。
根據這個停車費新標準,一類地區每半小時收費5元,夜間按次收費時段10小時80元;二類地區每半小時收費4元,夜間按次收費時段10小時64元;三類地區每半小時收費2元,夜間按次收費時段10小時32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大車按實際佔用停車位個數收費;超過24小時的按上述標準累加收費。
廣州市物價局表示,政府定出的是最高收費價格,商場等經營企業可適當下調,而免費也就是不收費同樣在政府定價的範圍內,因此並不違反規定,可以繼續執行。
來源 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