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地區雪花啤酒為東莞生產
近日,徐州《都市晨報》報道,當地消費者劉先生在飯店吃飯時啤酒瓶突然爆炸,碎玻璃將他的下巴扎得鮮血直流。事發後,他與啤酒公司駐徐辦事處聯絡,但兩個多小時都沒有人出面解決。
據了解,近年來雪花啤酒瓶爆炸事件在國內頻發,而 此前雪花啤酒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廣東的雪花啤酒均由東莞工廠生產,而東莞工廠因為處於運營初期,一律採用新瓶,因此,在廣東省內不存在啤酒瓶質量問題。
“雪花”啤酒瓶突爆炸
據報道,《都市晨報》記者趕到時,劉先生的下巴已貼上了創可貼,飯桌上還有很多血跡,沾著鮮血的餐巾紙扔得到處都是。飯桌下面有一堆的玻璃碎屑,酒瓶上半截落在飯桌另一邊,據說劉先生的下巴是被這半截啤酒瓶扎破的。該記者發現,瓶蓋沒有打開,上面的錫箔紙完整無缺。
劉先生介紹,他住在畔園小區,中午與孩子陪母親一起到小區對面這個合群橋火鍋店吃飯。下午1時10分,一位吳姓的朋友來酒店,當他發現劉先生時,便從櫃臺上買了4瓶雪花牌啤酒送過來。20分鐘後,4瓶啤酒只剩下一瓶,突然一聲巨響,放在桌腿跟前的啤酒瓶爆炸了,一塊玻璃正好崩在劉先生的下巴上。
事情發生後,他們根據酒店老闆提供的送貨人電話,先後與供貨商、雪花啤酒公司駐徐辦事處、辦事處值班員以及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聯絡,結果很長時間都沒有人來。這期間,送貨人來了,但送貨人說需要找辦事處處理。但他們打了近20個電話,等了兩個多小時,還沒有人前來處理。

負責人稱很快給處理
該記者與雪花啤酒公司駐徐辦事處聯絡,但辦事處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隨後才聯絡上業務員張女士。張女士表示,事情發生後,她就向領導彙報了,也還安排供貨商去了現場。根據公司規定,受害人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先到醫院去治療,傷好後憑票據與負責處理的張經理聯絡。
專門負責處理事故的張先生則在隨後表示,獲悉該事後,已安排供貨商去現場了,本人也與客戶通了電話。他表示,傷者可以放心先去醫院看病,他明天就能趕回徐州,一定會妥善處理此事。

上圖:當事人劉先生展示被炸傷的下巴以及爆炸後的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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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啤酒瓶安全事件回顧
青海雪花啤酒瓶超期服役嚴重
據《中國質量報》2006年7月20日報道,5年前的啤酒瓶如今竟然還在使用,雪花啤酒瓶在西寧市質監局的質量抽檢中,所抽四批次產品全部不合格,不合格項目都是安全指標不過關,所抽雪花啤酒瓶涉及3家經銷商,共計92740瓶,貨值金額近4.7萬元。
西寧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7月17日接受該報記者採訪時介紹,在此次抽檢中,雪花啤酒瓶不合格項目為耐內壓力和抗衝擊指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啤酒瓶爆炸傷人眼
男生狀告雪花啤酒索賠1.7萬
據報道,今年3月29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夏京訴華潤雪花啤酒(北京)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組織原、被告到庭進行了詢問和庭前的調解。
原告夏京訴稱,2006年7月21日晚,原告在家中給客人從展示櫃拿啤酒時,被告生產的雪花啤酒突然爆炸,致原告左眼上眼皮受傷。現場發現啤酒瓶是1998年生產的。原告經同仁醫院治療,縫合12針。
原告稱,受傷給原告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不便,也影響了原告家人的工作。且拆線後發現留有傷疤,醫生建議進行整形手術。現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配鏡費、家屬誤工費、誤課補習費、精神撫慰金及今後所需的整形費等各項損失。
被告稱其認可原告所述的被告公司產品造成其受傷的事實,並同意對原告合理的損失進行賠償。但雙方在賠償數額上的爭議較大無法達成庭前調解。
雪花、青島啤酒瓶四川檢測不合格
去年,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於開展春夏季食品專項執法打假行動的通知》(國質檢執函[2006]195號)的要求,四川省宜賓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境內生產、銷售的啤酒及啤酒瓶質量展開了檢查。青島及雪花啤酒等三個品牌的啤酒赫然出現在了產品不合格名單上,主要原因為兩個品牌啤酒瓶質量不過關。
據了解,該局分別對重慶啤酒集團宜賓分公司生產的好友啤酒及啤酒瓶、華潤藍劍(自貢)啤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雪花啤酒及啤酒瓶、青島啤酒(瀘州)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水啤酒及啤酒瓶進行了抽樣檢查。經送有關檢驗單位檢驗,上述啤酒的啤酒瓶均不符合其所執行的強制性標準要求,主要不符合的指標為:滿口容量、耐內壓力和抗衝擊等。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收到相關企業對此事件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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