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首個創新型城市試點,深圳的總體目標具有國家戰略意義,將建設成為一個“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引領作用強的國家創新型城市”。
“中國矽谷”的破題與想象 解密深圳奪魁首個“創新型”城市
1997年12月28日,時任深圳市委書記的厲有為在與華為總裁任正非一道訪美回到深圳後提出,要把深圳建成“中國的矽谷”。
這是中國地方政府首次發出創建“中國矽谷”的聲音,儘管近年來伴隨著國內各大城市競相建設工業園,有關“中國矽谷”的想象開始遍地開花。尤其是2006年初,國家提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轉型之後,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成為城市競賽的一道景觀。在深圳之外,上海、武漢、蘇州、合肥、廣州等地均先後提出競爭該“標桿城市”的意願。
直至2008年6月24日,“中國矽谷”才開始真正破題。當天,深圳市政府對外宣佈,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准深圳成為全國首個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國家發改委在發改高技[2008]1473號文中明確,作為國家首個創新型城市試點,深圳的總體目標具有國家戰略意義,將建設成為一個“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引領作用強的國家創新型城市”。
城市競爭力比拼
據深圳市發改局局長陳彪回憶,深圳市對“創新型試點”的堅持,始於2006年4月深圳市政府向國家發改委呈報了《關於懇請國家發改委共建深圳區域創新城市的請示》(深府[2006]53號)。這是深圳市政府第一次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建設“創新型城市”。而在今年3月12日,深圳市長許宗衡再次赴京向國家發改委呈報了一份《關於深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請示》(深府[2008]64號),重申了深圳的意願。
三個月後,深圳終於收到國家發改委的一紙批文,結束了深圳長達兩年的賽跑。事實上,關於國家“創新型城市”的爭奪,一度白熱化。
據深圳市政府官員透露,在這場略顯漫長的競跑中,曾經有過多個頗具實力的挑戰者,2006年初,上海、武漢、蘇州、廣州、合肥在內的多個城市幾乎是不約而同地加入了申報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的行列。
在此期間,除了深圳之外,蘇州的勢頭亦較為猛烈。
2006年6月24日,時任蘇州市委書記王榮在蘇州市科技創新大會首次公開出提出“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目標,認為“突破以擴大投資和消耗資源來實現的經濟增長模式,加強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已成為城市新一輪發展的關鍵。
這也是蘇州市對“外向型經濟”長期主導經濟增長局面的一次全面覺醒。每年產生數千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的蘇州,其歷年經濟增長的最大收益來自於由外資力量主導的加工貿易。以2006年為例,雖然其高新技術產值達到4016.73億元,佔江蘇全省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39%,產值規模位緊靠上海、深圳,但其專利申請量與授權量則在全國大中城市僅列第6位和第9位。這與深圳每年專利申請數量第一、並且專利申請主要來自本土企業的局面有明顯的反差。
此外,武漢、上海也是有力的競爭者。
2006年3月初,時任武漢市委書記苗圩和市長李憲生在北京提出“把武漢納入中國創新型城市試點”的議案。
武漢提出該議案的支撐理由是由高校、科研院所形成的強大的科研實力:“武漢科技創新資源豐富,匯聚了中國14家國家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49名院士、52所大專院校和80萬在校大學生、387家研發機構、58萬名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初步形成以現代通信為主的電子信息、生物技術與新醫藥、新材料為支柱的高新技術產業。”
而上海的優勢亦很明顯:每年上萬億元的工業總產值,世界大公司在中國的第一盤據地,國家重大項目落戶最多的地區。
各城市紛紛各數家珍,但最終勝出的卻是深圳。
對此,深圳市政府有關人士向本報分析認為,這種結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國家未來選擇創建新型國家的路徑。
該人士進一步分析說,蘇州模式是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外向型經濟”的代表,它的特點是高產值、高能耗、低附加值,這與國家戰略轉型方向不符;武漢模式則暴露了中國傳統科技創新體系的不足,即研發資源過多集中在高校及國家科研單位,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不足,產業化實現程度低;而上海則是以跨國大公司中國大本營的整體佔據了優勢,本土創業氛圍不突出,本土企業力量相對較弱。
相比之下,深圳產業和創新能力的市場化、本土化能力則明顯突出。
深圳市政府近年做過一個統計,深圳高新技術產值當中,有50%來自本土企業。同時,深圳有一個“殺手锏數字”——“四個90%”,即90%以上研發機構設立在企業;90%以上研發人員集中在企業;90%以上研發資金來源於企業;90%以上職務發明專利出自於企業。這當中,尤以華為公司的成功堪為代表。
這表明,深圳已經形成了一套市場化程度較高、“類矽谷”化的創新體系雛形。
深圳模式的偶然與必然
“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不僅僅是深圳的事,也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步驟。”深圳市常務副市長許勤說,深圳模式的探索對未來國家戰略有著重大意義。
什麼是深圳模式?
很多人將深圳的勝出歸因于深圳本土企業華為的成功——這個民營高科技企業在其創業以來的20年中,不斷地創造著中國科技創新的傳奇: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最多的中國企業;研發、銷售體系快速國際化,超過70%收入來自海外;成功叫板愛立信、西門子等“百年老店”,成為擠進歐美市場的全球前五大通信設備商。
華為的成功樣本,是否足以證明深圳在創建自主創新城市過程中可以像矽谷那樣,在創新政策體系、創新服務體系、人才體系、文化體系等綜合體能力方面取得全面成功?
曾經主政深圳的多位人士近日向本報分析了深圳歷年制度創新與華為成功之間關係。
上世紀90年代初是華為從一家代理海外設備的銷售型公司向自主研發轉型公司質變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華為的發展與深圳市發展“高科技”的政策覺醒,呈現了步調一致。
1993年是深圳確立“科技立市”的關鍵一年,這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發佈《深圳市企業獎勵技術開發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以資金及政策優惠等形式鼓勵企業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當年6月,深圳市再次發佈《深圳經濟特區民辦科技企業管理規定》,對內地科技人員來深圳創辦科技企業給予優惠政策。
此後數年,深圳創辦民營科技企業的科技人員大幅增加,為深圳90年代華為等民營企業崛起風潮奠定了孔雀東南飛的局面。
自此以後,深圳市多次出臺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文件及相應優惠政策,尤以1998年2月出臺的、被稱為“22條”的《關於進一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為代表。該條例充分利用了深圳“特區”的優勢,在全國率先出臺一些針對高科技的突破性的扶持政策,涉及稅務、財政、國土、人事、勞動、住宅、外事、銀行等部門迅即研究落實。
這是中國地方政府在財稅等經濟政策上進行突破的首次嘗試。
1998年9月,深圳市再次打破了國家規定企業“技術入股”不能超過20%的限制,發佈《深圳經濟特區技術成果入股管理辦法》,從而使華為于1998年後在公司內部大規模實行“全員持股計劃”提供了法律支撐。
該條例同時也為更多創新型人才在深圳創業、實現技術入股等提供了法律環境,更好地促進人才聚集及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深圳市政府人士說,充分市場化的競爭機制,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深圳靠近香港,天然形成的‘讓市場去選擇’的文化,是華為等民營企業扎堆偶然中的必然”。
新一輪政策傾斜期待
不過,深圳的“中國矽谷”夢想,才剛剛起步。
得益於改革開放賦予的活力,深圳在過去30年以年均26%的速度高速增長。但是深圳顯然也面臨更多的挑戰,最為核心的是:深圳過去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國家早年賦予深圳的“特權“,以及由此帶來的政策紅利,比如在稅收政策上,深圳市企業,無論內、外資,過去大都享受到了15%的優惠。而從整個國家層面來看,直到2007年國家進行“兩稅合一”政策後,民營企業才享受到與外企同樣同等的待遇。
但是“兩稅合一”之後,深圳的稅收特權也就消失了:一方面,過去享受15%優惠的企業,要在五年內過渡到25%;另一方面,即使依舊享受15%優惠的高科技企業,實際上也只享受到了內地高科技企業一樣的特權。
除此之外,深圳土地使用的獨立支配,也早在國家集中回收各地土地使用審批權、統一實行“土地招拍挂”之後被中央回收;同時,比較依賴於美國矽谷有斯坦福大學等高校的優勢,深圳在大學、科研院所,以及人才儲備等方面有天然欠缺。
值得期待的是,在獲得首個“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資格之後,深圳能否再次爭取到新的政策傾斜?
據記者了解,目前,有關方面正在抓緊編制《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規劃(2008-2015年)》,其中將會涉及不少配套經濟政策。該規劃方案預計將於今年第三季度出臺。
“把我們的規劃內容和目前國家部委‘十一五’規劃內容進行對接,希望把一部分資源能夠調到深圳。”深圳市有關人士期待,這“一部分資源”中也包括相應的配套政策和經濟手段。(編輯: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