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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關於解決華僑農場特困歸難僑“四難”問題的意見 粵僑農[2001]1號
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和各級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廣東省華僑農場的經濟建設有較大的發展,歸難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由於歷史和自然條件等多方面原因,廣東省華僑農場還有相當部分的歸難僑年收入仍未達到省的脫貧標準,處於困難或比較困難的境況。華僑農場“五保戶”、喪失勞動能力或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病、殘特困歸難僑在子女入學、居住條件、患病就醫以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方面還存在著較大的困難和問題。這種狀況與廣東省的經濟發展和貫徹國家安置歸難僑的有關方針政策不相適應,必須引起各級政府和僑務部門以及華僑農場的高度重視,切實負起責任,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為指導思想,加快華僑農場經濟發展步伐,切實解決歸難僑生活困難問題。
為切實幫助特困歸難僑解決子女入學、住房、醫療和法律援助難(簡稱“四難”)的問題,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解決特困群眾“四難”問題的意見》(粵發[2000]21號)精神,結合華僑農場的實際,現就解決特困歸難僑“四難”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切實解決特困歸難僑子女讀書難問題,確保其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對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特困歸難僑家庭的中小學生,可由農場教育部門酌情減免學費、雜費、書本費和寄宿費;由農場僑務部門在華僑事業費中給予一定補助,以確保特困歸難僑子女能夠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對考上大學的貧困歸難僑學生,要幫助其完成學業。省僑辦對品學兼優而家境貧困的歸難僑大學生繼續給予資助。農場僑務部門也應給予助學補助,並鼓勵貧困歸難僑大學生通過勤工儉學、助學貸款等方式,克服困難,完成學業。
二、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改善特困歸難僑的居住條件。歸難僑的住房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趕建的簡易安置房,現大多破漏不堪甚至已成危房。各華僑農場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要把解決歸難僑住房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改善歸難僑尤其是特困戶的居住條件。對特困難僑現居住的危、殘土坯房,要進行調查摸底,根據農場的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進行加固改選。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多渠道籌集資金,採取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的形式,建設經濟適用的解困房。要引導、鼓勵實行由農場給優惠政策,歸難僑自已投資的互幫互助的“私建公助”辦法。
三、保障特困歸難僑的基本醫療需要。華僑農場要建立和健全合作醫療保障機制,保障特困戶的基本醫療需要。農場醫院對就醫的特困歸難僑要酌情緩收或減免掛號費、注射費和診金。要切實保障特困、孤寡老歸僑的基本醫療需要。華僑農場要加快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華僑農場的職工醫療保險應逐步加入地方社保統籌。
四、認真貫徹《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切實維護特困歸難僑的合法權益。各地僑務部門要把華僑農場納入學習、宣傳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工作中,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省僑辦新近成立的廣東省華僑華人投訴諮詢服務中心承擔為廣大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以及歸僑僑眷提供有關政策和僑務法律法規諮詢等服務,並在職責範圍內為特困歸難僑提供法律援助。華僑農場要採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學習和宣傳《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提高依法護僑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加大依法護僑的力度,同時要加強對歸難僑的宣傳教育,使他們掌握法律武器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加強領導,把扶持特困歸難僑的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僑務部門要時刻關心華僑農場歸難僑的生活疾苦,加強調查研究,努力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切實幫助歸難僑解決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各華僑農場領導班子要把解決特困歸難僑“四難”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傾聽歸難僑意見,摸清歸難僑的具體困難,制定切實可行的扶持措施,狠抓落實,認真解決。堅決防止和克服對歸難僑疾苦漠不關心的官僚主義作風。要採取多種形式扶持歸難僑脫貧,對有勞動力但缺乏生產資金的特困歸難僑家庭要積極扶持其發展生產,提供種苗、肥料等生產資料及科技信息服務,便他們勞動致富;對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老、弱、病、殘特困歸難僑,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反映情況,作為社會救濟的對象,由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門給予救濟,解決其生活困難。各級僑務部門要發揮僑務工作優勢,動員海外僑胞和社會力量來關心、支持和參與這項工作,共同推動華僑農場特困歸難僑“四難”問題的解決。
二OO年一月十九日
(編輯:何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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