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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廣東省華僑捐贈公益事業項目監督管理辦法》(粵府辦[2005]38號)及《關於在全省建立華僑港澳同胞捐贈公益事業項目監督管理制度的意見》(粵僑辦[2005]99號)文件精神,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項目確認呈報程序如下:
一、需提供的材料
(一)受贈單位填寫的《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項目確認呈報表》
(二)捐贈有效證明(受贈單位與捐贈人就捐贈項目所作出的約定書、捐贈收據等),如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須附捐贈項目及接受捐贈情況的書面報告。
二、辦理捐贈項目確認審批程序
受贈單位攜上述有關材料,經項目所在地的鎮級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後,向縣級僑務部門呈報,僑務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向受贈單位頒發《廣東省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項目確認證書》。
三、職能部門
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僑政處 地址:廣州市二沙島海山街8號
聯絡電話:(020)87353707,(020)873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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