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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愛爾蘭《新島週報》報道,此前一直鬧得沸沸颺颺的關於“非歐盟公民與歐盟公民在愛爾蘭合法結婚後,愛爾蘭是否給歐盟公民的配偶居留權”一案終於塵埃落定。7月25日歐盟最高法院對此做出了最終的裁決,結果是歐盟公民的配偶將享有居住權,可以繼續居住在愛爾蘭。
這也是許多華人朋友關心的問題,所以記者專程採訪了移民律師Mr.John,了解整個裁決的過程。該宗個案涉及四對夫婦,都是丈夫是非歐盟公民並且從未合法的定居在另一個歐盟國家。他們在愛爾蘭合法結婚後便向政府遞交了合法居住權的申請,當他們收到政府的驅逐令後向歐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當天早晨,法官在裁決中說到:愛爾蘭的法律規定非歐盟配偶必須在另一個歐盟會員國合法居住過,這不符合歐盟指令中“歐盟聯盟公民的自由流動”這一條例。愛爾蘭公民的配偶沒有一個收到過“驅逐意向通知”,但是歐盟其他國家公民的配偶都有收到這一指令。在所有的案例中,在愛爾蘭與歐盟公民(非愛爾蘭公民)合法結婚的非歐盟國籍的丈夫沒有一個成功得到庇護的申請。
最後歐盟和委員會表示,再次說明歐洲聯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員有權利在整個歐盟自由流動。(孫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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