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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規劃》明確要求,“十一五”期間,我國減災工作要達到以下目標:災害發生24小時之內,保證災民得到食物、飲用水、衣物、醫療衛生救援、臨時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減災目標的確定,使我國的減災工作有了量化考核的指標,有助於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據了解,目前我國國家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已基本建立。以國家設立的11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為龍頭,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立了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251個地市和1079個縣市建立了相應的救災物資儲備庫和儲備點。
同時,我國將制定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點城市,以及災害高風險區域的巨災應對方案,開展應對巨災的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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