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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日),廣州社科院發佈的《廣州與我國其他副省級城市競爭力比較研究》報告認為:深圳、廣州高居我國副省級城市競爭力第一層次。
廣州綜合競爭力僅次於深圳
報告說,城市綜合競爭力由要素集聚力、財富創造力和區域輻射力所構成,杭州、南京處於第二層次(二類),青島、武漢、寧波、大連、瀋陽、廈門、成都、濟南等絕大多數城市屬於第三層次(三類),哈爾濱、西安、長春城市競爭力較弱,位於第四層次(四類)。
報告稱,廣州資源集聚力居副省級城市第一位,但優勢並不突出,在財富創造力上居副省級城市第二位,僅次於深圳,但與“排頭兵”的實質差距不太大。區域輻射力則高居副省級城市第一位,優勢度十分突出。
報告認為,在中國副省級城市競爭力評價中,廣州城市綜合競爭力指數為97.6,僅次於深圳(100)而居第二位。
在城市綜合競爭力三大顯示性要素構成中,廣州有兩項居前。財富創造力一項中,也有GDP總量、財政收入、勞動生產率等多項指標領先,只是由於主成分分析法的權重分配原因,使廣州的這一指標明顯低於深圳,因而影響了綜合競爭力指數。
廣州最大優勢在於區位條件
“廣州的最大優勢在於區位條件優越。”廣州社科院昨天發佈的報告稱。
報告認為,廣州區位條件優越包括自然地理位置和經濟地理位置處於珠江三角洲的幾何中心,河海相通,面向強勁的珠江三角洲需求市場;具有戰略性、樞紐性的基礎設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等,因此廣州的區域輻射能力遙遙領先。
此外,廣州城市競爭力還有五大優勢:經濟實力雄厚,財富創造能力強;產業結構先進,產業生產力水平較高;基礎設施發達,一些重大基礎設施達到國際水平;對外開放領先,城市國際化處於國內領先水平;需求動力較大,經濟增長質量較高。
廣州城市安全有序度低
廣州社科院發佈的報告稱,“城市安全有序度低”是廣州城市競爭力的劣勢。
報告認為廣州的劣勢主要有:高端產業發育不足,產業“制高點”地位有待進一步強化;企業實力相對不足,缺乏大型龍頭企業的有力支撐;創新能力相對不足,高新技術產業有待進一步拓展;城市安全有序度低,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欠佳,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空間佈局不夠合理,缺乏體現城市功能特色的標誌性區域。(記者張演欽、通訊員陸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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