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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網站消息:中國外交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從2007年4月1日起,對居住海外離退休人員辦理健在證明制度實行重大改革。
海外離退休人員赴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用於中國國內取領退休金的健在證明,自4月1日起由使領館為其出具“出境定居離退休人員健在確認表”,取代原來的“健在公證”。新辦法的優點在於,離退休人員赴總領館一次即可領取健在證明,所有手續免費辦理。
隨著中國對外交往的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離退休、退職人員赴海外定居。因上述人員的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或養老金仍由中國國內部門發放,當事人需定期赴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健在證明”,提供給國內有關部門以領取退休金。
依據改革後的規定,居住在新南威爾士州的中國離退休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護照、有效澳洲簽證和中國國內發放的離退休證等3個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到中國駐悉尼總領館辦理健在證明(39 DUNBLANE ST. CAMPERDOWN NSW2050)。
如申請人因各種原因不能親自前往總領館辦理,應就近找公證律師出具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健在證明的公證書,代理人憑此公證書原件,並出示本人帶照片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申請人的有效護照、有效澳洲簽證和中國國內發放的離退休證等3個證件的複印件,到中國駐悉尼總領館辦理。但連續三年均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第四年必須由申請人親自到總領館辦理一次。
總領館辦理健在證明的辦公時間是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午9點到12點(節假日除外)。4月1日起,辦理健在證明的確認表可自總領館網頁下載,也可到達總領館後在簽證大廳內領取後填寫。總領館工作人員受理健在證明的申請並審核完畢後,可在大約1個小時的時間內為申請人出具健在證明。
附件:改革前後辦理“健在證明”規定辦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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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執行至3月底) |
改革後(自4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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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過程 |
申請人本人到總領館遞交申請,並於4個工作日後到總領館領取證明 |
申請人本人到總領館遞交申請,並於當時領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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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準備的材料 |
1、填寫《公證/認證申請表》1份; 2、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有效澳洲簽證原件及複印件。 |
1、填妥的《健在確認表》1份; 2、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有效澳洲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本人離退休證原件及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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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應準備的材料 |
不能代辦 |
1、由當地公證律師出具的,當事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健在證明的公證書; 2、代辦人帶照片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健在確認表》1份; 4、當事人有效護照複印件; 5、當事人有效澳洲簽證複印件; 6、當事人離退休證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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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時間 |
第4個工作日領取 |
遞交申請後約1個小時內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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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10澳元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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