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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女生,隨父母移民來美國已經有8年了。2006年我加入了美國公民。我在中國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雖然分開多年,但感情一直很好。去年在我大學最後一學期之際,我替我男朋友遞交了未婚夫(K-1簽證)申請。打算他來美國後,可以在這邊結婚。
2007年9月,他去廣州和簽證官第一次會面,被懷疑關係不真實,要求補充更多資料,如我的statements、我的大學成績單、我們更多的通訊證明,和我來美之前和他的關係證明等等。我們盡可能的蒐集到了我回去看他時的合照(自04年起我連續回國探望他3次),網絡聊天截圖,和小學,初中及大學同校的證明(那時候沒有合照)。儘管如此,2個月後,我們還是收到了不能給予簽證的信。內容如下:我們認為你們之間的關係不是真的,我們準備將你的申請檔案退回到美國移民局,要求移民局重新審核並可能取消你的申請。移民局將和你聯絡。
我和我的未婚夫都感到很難過。當初選擇未婚夫簽證,是希望他可以快點來到我身邊。可是現在拖了一年多,又要重頭開始。如果我現在回國結婚,又要再等待漫長的一年多時間。而且我現在剛剛畢業,剛剛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所以想請我現在該怎幺辦呢?如果我想上訴,要什幺時候或怎樣才能上訴呢?我申請的時候,沒有工作,是請我的好朋友幫忙擔保。現在如果我有工作了,可不可以叫公司開工作證明?這個時候補交,簽證官會不會受理呢?
律師解答:(1)我沒有經手你的案件,不清楚具體情況,但根據你以上的描述,我確實認為美國領事館的官員過於武斷。在沒有充分調查清楚的情況下作出不符合實際的決定。領事館官員應該維護美國的移民法,不應該反應過度,草木皆兵。
(2)如果領事館決定將申請檔案退回到美國的移民局,領事館不會再接受你遞交的任何資料, 因此,你只有兩個選擇: A)等待美國移民局和你聯絡,但根據我的經驗,該過程可能需要至少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B)回國和你的未婚夫結婚,然後按照美國公民配偶的類別提出移民申請,該過程大約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
(3)鋻於你剛剛發生的情況,我建議你還是在遞交新的申請之前和專業移民律師諮詢一下,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早日和親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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