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我是美國公民,為我妹妹申請移民,現已排期六年,申請時她已婚,有一女兒,今年她離婚了,打算再婚。請問:一、離婚再婚,對申請移民有影響嗎?二、再婚的先生,到時可一起來嗎?若再婚的先生有子女,都可與她排期到時一起來美嗎?
答:你是美國公民,為你的妹妹申請親屬移民,已經排期六年,申請時,你妹妹已婚,且有一女兒,現在,你妹妹離婚,打算再婚。
一、你妹妹申請移民,是以親屬受益人的身份,也就是你和她是兄弟姊妹的關係而來,因此,你妹妹離婚、再婚,對她的移民申請,並無影響。
二、(a)如果你妹妹再婚,屆時排期來到,應可同時申請再婚先生的綠卡。
(b)如果再婚先生的子女,你妹妹有正式法定的收養手續,那麼,排期到時,只要未滿21歲,也可以同時取得綠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