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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臺新政從六方面完善制度,著力建立覆蓋全社會基本保障體系
廣東邁入全民全面保障時代
科學發展共建和諧 喜迎黨的十七大 六大新政 □建立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解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問題
□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
□解決農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
□解決華僑農場職工生產生活保障突出問題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社會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天(9月3日)正式下發。《意見》共分六部分,分別就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問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農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華僑農場職工生產生活保障突出問題等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和解決辦法。社保專家認為,《意見》中很多政策措施在全國具有創新性,基本覆蓋了社會保障的主要方面。她標誌著廣東邁入全民全面保障時代;也表明廣東公共財政將更多地惠及社會困難群體。
《意見》是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多個部門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完成的。在起草過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張德江多次就幾個突出問題作出批示,要求整個文件要“搞精、搞實,管用”。省長黃華華也就涉及到的幾個問題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意見》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也是省委、省政府堅持群眾路線,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的重要措施。
《意見》將原有社會保障體系中空白點和盲點都納入社保大網,原有的一些制度安排將進一步完善。建立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制度後,政府補助部分,將從當地政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中安排,並將按實際需要投入。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後,各級財政原則上按每年人均不低於5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為把40.5萬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醫療保險,2007∼2017年,省財政共將安排資金10億元給予補助,每年定額補助1億元。為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省財政每年安排8000萬元,專項用於14個經濟欠發達地級以上市提高基本養老金髮放標準後造成的基金增支缺口補助。為解決農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2006∼2007年社保年度省財政在原來每年補助5066萬元的基礎上增加補助6000萬元。為解決華僑農場職工生產生活保障突出問題,省財政從2007年起對東西兩翼、粵北山區地區和江門恩平、臺山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華僑農場職工按人均35元給予補助。(記者/郭亦樂劉茜)
附: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社會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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