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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僑網訊 經省僑辦、江門市外僑局積極推動、多方協調,近日,江門市公安局出臺了申辦外籍華裔兒童(包括幼兒和就讀中小學的學生,下同)寄養簽證簡化措施,被寄養外籍華裔兒童的父母可選擇在帶外籍子女回國內寄養時,在國內公證機關辦理委託寄養公證,從而避免了委託寄養公證必須通過有關國家公證機構公證、外國政府有關部門認證、文本翻譯公證、我駐外機構認證等繁瑣的環節,外籍華裔兒童辦理寄養簽證時間長、手續繁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外籍華裔兒童在我省辦理寄養簽證難問題,已持續了近兩年,以江門地區最為突出。外籍華裔兒童辦理寄養和留學簽證難給其海外的父母和國內監護人帶來了諸多不便和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引起了國內外的強烈反映。省僑辦主任吳銳成等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親自或派員與公安、教育等部門協調磋商,協同有關部門專程赴江門地區調研,要求相關處室認真研究,力求從操作和政策層面推動問題的解決。在諮詢國僑辦意見和借鑒其他省的做法後,省僑辦與江門市外僑局加大調研協調力度,多次召開由公安、教育、外僑部門及當地政府有關人員參加的調研座談協調會,促成各方根據各自職責,以積極的態度採取措施解決問題。(張康莊、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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