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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書人事處(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二)調研宣傳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僑務政策、理論和僑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收集分析僑務信息並提出政策建議;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研究推動涉僑宣傳工作;聯絡華僑華人新聞機構和記者並協助辦理在粵採訪事宜;指導和監督僑刊鄉訊的出版和發行工作。 (三)對外聯絡處 研究國外僑情和僑務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承擔僑務對臺工作;審核報批在本省舉辦的華僑華人國際性聯誼活動。 (四)經濟科技處 研究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與本省開展經濟科技的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為僑資企業服務,承擔協調涉僑經濟等投訴的具體工作。 (五)僑政處(省接待安置印支難民辦公室) 承擔維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的具體協調工作;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的日常審核工作,指導市縣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協助歸僑僑眷代表人士人事安排的具體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對在粵印支難民有關政策、事務的落實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協調全省華僑農場的改革與發展工作。 (六)文化教育處
研究推動涉僑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聯絡、協調涉僑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海外華裔青少年夏(冬)令營工作。 (七)監察室(與紀檢組、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和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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