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等問題一直是國人關注的焦點,在本次全國“兩會”上,他同樣受到在湘全國政協委員們的關注。
建全國社保統籌結算平臺
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廣大勞動者得到了實惠。但在運行過程中,由於統籌層次過低而造成的一系列問題也日益顯現。在湘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龔建明在《關於加快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的提案中就建議,提高統籌層次,實行全國統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保發展難題。建議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和地區,建立全國流動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管理結算中心,承擔全國範圍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權益結算工作,並在各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在全國統一統籌基金繳費比例的前提下,實行轉移流動人員社會統籌基金部分全國統一轉移結算辦法。同時,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勞務輸出地的基金髮放缺口要加大補助力度。從而使外出務工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時,保險關係也能順利轉移和接續。
建全國城鄉統一社保制
“建議加快建立和推行全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而且該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湘全國政協委員、省監察廳副廳長李利君說。
李利君認為可先從最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開始推行。同時,在各級財政資金的年度預算安排中,確立社會保障投入隨著GDP的增長而相應增長的原則,每年留出應有的資金份額,為該制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財政資金保障。
建政企個人的社會保障制
在湘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湯素蘭《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改善民生》的建議認為,新《勞動合同法》加大了對企業的責任要求,要求凡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企業應該承擔社保與醫保等方面的責任。但是,每年春節期間出現在深圳的退保潮提醒我們,儘管企業加大了對職工的投入,但實際上,企業上交的社保金大多數的職工、尤其是農民工並沒有享受到。因此,要建立由政府、企業和個人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
建議由國家財政承擔大部分,企業和個人承擔小部分的社會保障金制度,社保基金由國家統一監管,全國通用,打破地方門檻和地方利益。
(編輯:徐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