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植民間社團是時候了
前不久出席某研討會,落座後,一大字橫幅映入眼簾:某某機關“社團清理整頓工作會議”。當下感慨,面對十分微弱的民間社團現狀,是以“清理整頓”為己任,還是以大力扶植助其發展為主旨?這讓我想起了在韓國的一些見聞。
今年2月,我參加了韓國總統李明博就職典禮。令我驚訝的是,這次大典的全過程幾乎都是“民間力量”操辦的。慶典活動三天期間,如外賓報到、生活服務、組織入場、出席國宴等等,都是民間志願者負責組織的。近五萬人參加的就職典禮總指揮是中央大學一位教授。現場維持秩序的,除了關鍵部位和專業性崗位是由警員擔當外,其他多是民間組織成員和來自各方面的志願者。
韓國民間社團是社會建設、社會管理乃至社會危機處理的重要力量。而在中國大陸,由於管制過多,民間社團始終“站立不起來”。在政府統攬社會事務的社會中,公民往往缺少理性化行動,而公民越是缺乏理性化行為,政府越要加強控制,以致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中。
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胡錦濤強調中國公民享有參與權、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這“四權”的實現,有賴於民間社團組織的充分發展。既然如此,新一輪的思想解放運動,何不把扶植、輔導、服務民間社團組織發展作為一個切入點呢?
(瀋陽 馮玉忠 遼寧大學前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