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池業抱團抗爭 337調查我國首次勝訴
作者: 記者 謝曉婷 來源: 南方都市報 時間: 2008-05-13 11:45:40

  近日,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對美國勁量控股有限公司訴中國電池企業鹼錳電池專利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勁量公司的“709無汞鹼錳電池專利”全部無效。這意味著持續五年之久的由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組織聯合應訴的美國“337電池調查案”以我方徹底勝訴而結束,也是美國對中國的多項337調查案例中中國企業的首次成功。

  勁量索賠100萬美元

  “團結就是力量。”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秘書長王敬忠昨日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美國337調查中大多數被告都會失敗,因為每次調查都針對好幾個企業,很多企業選擇搭便車或庭外和解方式,使應訴聯盟四分五裂、不戰而敗。而此次中國電池業不但面臨著對自己息息相關的“普遍排除令”,且在政府和協會的支持下團結起來。“勁量的和解條件是要我們賠償專利費用100萬美元。更無法忍受的是,要我們出口美國的每只電池付專利費3美分,而出口美國電池的利潤僅僅1美分,相當於不讓我們進入美國市場。”

  記者了解到,高額應訴費用是導致被告企業難以團結的原因。對此,王敬忠表示,此次訴訟費用約300萬元,但對於年出口額才幾百萬美元的鹼錳電池行業來講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數字。當時協會建立了一個包括中國、日本、新加坡電池企業在內的“應訴聯盟”,按照企業出口份額、產能為標準,讓企業共同分擔訴訟費。被訴企業一共承擔70%費用,沒有被訴的企業承擔30%費用。

  “我們曾聯合被訴外企讓其蒐集證據,但後來勁量把包括金霸王在內的一些被訴企業收買了,並與之簽訂了信息資源不能與中國共享的協議。美方認定我方在很短時間內不可能收集到證人證據,將不戰而敗。”王敬忠談起案件細節時候顯得有點激動,“我們只好動員中國企業,直到出庭前一天才最後把證據蒐集好。”

  337調查我國首次勝訴

  “2002年以來,美國已對我發起337調查60多起,中國連續5年成為遭受337調查最多的國家。其中60%以上的案件針對機電類產品。2007年美對我發起337調查佔美同期立案總數的50%以上。”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局長李玲表示。今年以來,美企已連續對我提出4起337調查申請。然而中國電池是唯一以強硬態度勝訴的。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壁壘調查處處長郭中認為,本案最終勝訴保障了我國電池及下游產品的正常對美出口,也遏制了原告濫用知識產權的勢頭。

  “勁量在此次訴訟中的失利讓其失去的不只是對中國企業的權利要求。”一直跟蹤並代理此案的美國霍金豪森律師事務所鄒國榮律師說,“由於其基礎專利被判無效,該公司每年借此從全球各國電池巨頭手上收取的數千萬美元的專利許可使用費也將化為泡影。”

  ■新聞背景

  長達5年的拉鋸戰

  2003年4月28日

  勁量向ITC起訴包括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南孚、雙鹿、虎頭、長虹、高力、豹王、正龍、金力、三特等9家企業侵犯了其“709無汞鹼錳電池專利”,涉案的還有日本、新加坡和美國的企業及銷售商。同時勁量已準備在歐洲等市場利用該專利起訴中國企業,以全面阻止中國企業進入歐美市場。

  2004年6月2日

  美國ITC主審法官作出初裁,認為原告專利有效,中方企業侵權成立。

  2004年10月2日

  經我方強有力地舉證、抗辯。ITC終裁裁定原告專利因不具備確定性而無效。

  2004年10月7日

  勁量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2006年1月25日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將“337電池調查案”發回ITC重審。

  2007年2月

  ITC再次作出專利無效的裁決,勁量第二次向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上訴。

  2008年4月22日

  經再審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最終維持了ITC裁定,判決勁量專利無效。

編輯: 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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