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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海珠區不斷探索社區矯正的新路子
“我下個月(4月)就解矯了,感謝司法所對我的教育和挽救!”在廣州市沙園街司法所幹警近日為社區矯正對象舉辦的生日座談會上,吃著美味的鮮忌粘蛋糕的矯正對象鄧某高興地說。
罪犯鄧某和另一名青少年矯正對象潘某是此次生日的主角。
22的鄧某因參與搶劫,06年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成為沙園街司法所最早的社區矯正對象之一。
“矯正期間,在司法所的幫助下,罪犯鄧某還就讀廣州市某全日制大專院校的計算機專業。”司法所幹警李智斌說。
由於罪犯鄧某在矯正期間遵紀守法,認真接受法制教育,在社區和學校都表現優秀,將能在4月份完全解矯,無須再到定期司法所報道。
“李司法(李智斌)的手機總是開著,在學校時,與同學發生矛盾、自己外出或與同學門外出遇到摩擦較難解決時,就打他的手機問詢問。” 鄧某說,李司法總能讓自己冷靜下來並明白該如何解決問題。
李智斌的手機成了社區矯正對象的“報料熱線”,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在李智斌的掌握之中。
“罪犯鄧某來社區報道時,給他上的第一法制教育課就是用他參與搶劫的案例來說明法律問題,讓他明白其不法行為對被害人、對自己家人、對自己和社會所造成的傷害。” 李智斌說,給社區矯正對象上法制教育課,講解法律法規條文,輔導他們學習新出的法律法規條文等是經主要的工作之一,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本科畢業的李智斌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其專長得以發揮。
“要掌握好他們的思想動態,了解他們家人的想法,不厭其煩地與他們進行交流和溝通,即使消除、化解不良苗頭和矛盾,確保社區矯正對象家庭和諧,使社區矯正的罪犯們有良好的環境改過自新。” 李智斌說,跑完這家跑那家,“磨破嘴皮、跑斷腿”,為的就是社區矯正對象不再違法犯罪,社區平安和諧。
在生日現場,主角之一的青少年矯正對象潘某才17歲,07年7月因搶劫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其實,這次的生日座談會是有意安排的。” 李智斌說,罪犯鄧某和罪犯潘某二人在年齡、環境、經歷等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於是特地安排由在社區矯正期間“先進”的鄧某為“後進”的潘某講述自己的心路歷程和矯正歷程。在司法所幹警的引導下,讓兩個同輩同齡、經歷類似的青少年矯正對象互相交流、傾訴心聲,互相學習、互相教育。
“我們交個朋友吧!”“好啊!”交談過程中,鄧某和潘某二人打開了話匣子。鄧某將自己的教訓、感受、經歷講給潘某,並告誡潘某明辨是非,珍惜人生;潘某覺得遇到了知己,突然明白了許多事理,大受啟發和教育。
“此種矯正模式,一改傳統的說教式的矯正方法,使青少年矯正對象更易接受,而且形成共鳴,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矯正效果。” 李智斌說。
“這是我最有意義的一次生日,給了我改好的信心和勇氣,終生難忘!” 青少年矯正對象潘某說。
“作為廣州市社區矯正的試點之一的海珠區,司法行政部門不斷探索社區矯正的新手段和方法並取得實效,至今,18名社區矯正對象無一重新犯罪,保障了矯正罪犯所在社區的穩定。”廣東省司法廳基層處梁小岸處長在談到社區矯正的試點工作時說。
據了解,去年底,廣州市海珠區區矯正試點實現青少年罪犯審判與執行的無縫銜接,該區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在向5名青少年罪犯宣讀了判決書及在社區服刑的注意事項後,區司法局社區矯正辦工作人員既向他們講解了社區服刑的要求並鼓勵他們接受改造、重新做人;5名青少年罪犯及其法定監護人向南華西街社區矯正辦簽訂了保證書及監督幫教協議,保證接受社區矯正辦的管理和監督。這種在法院開庭審判後舉辦的交接儀式,實現了法院司法聯動,使青少年罪犯審判與執行工作得到無縫銜接。(記者/彭志強 通信員/劉洪群、何花莉)“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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