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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車兩小時,乘客內急要求下車,公交司機擔心沒到站下客罰款,拒絕開門,乘客無奈車中小便。此事發生在前天晚上深圳一輛公交車上。
前天傍晚7點半,一輛385公交車在深圳華強南路與深南大道交接處因為堵車而停在了路上,車剛過“中醫院”站,一名看似40多歲的中年男子當眾小便,所有乘客憤怒的目光並不是投向該男子,而是司機。
“當時幾乎所有的乘客都要求司機開門,但司機不理。”乘客歐陽先生介紹,堵車不到一個小時時,就有乘客要求司機開門下客,司機以“不到站下客要罰款”為由拒絕。有乘客試圖自己上前按開門按鈕,被司機阻止,發生輕微肢體衝突。一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稱內急,強烈要求司機開門,讓其下車上廁所,司機堅持“到站下客”。堵車近兩個小時時,該男子高呼幾次“再不開門我就拉在車上”,司機仍不理睬,男子遂當眾朝車上垃圾桶撒尿,女乘客紛紛側目。“這時候,幾乎所有的乘客都在罵司機。”歐陽先生說道。
“我實在忍不住了,難道要我一個大男人尿在褲子上不成。”7點40分左右,記者聯絡了還在車上的這名男子,他表示沒想到會在堵車中內急。他的語調顯得十分難為情,跟記者說了一句“我強烈建議公交車上裝廁所”,就將電話挂斷。
昨日下午,記者採訪了西湖運輸負責385公交車隊的楊隊長,楊隊長介紹,公司確實對“沒到站下客”有嚴格處罰規定。“如果當時385司機下客,將受到200元罰款。”在了解事情經過後,楊隊長認為,司機在處理該事情上顯然不對。“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應該跟公司報告,公司會對處罰作特殊處理。”記者問,公司“未到站下客處罰”的規定,有無表明特殊情況下如何處理?楊隊長說,沒有任何規定。
■評說
司機太死板,乘客太粗俗
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金焰律師認為,罰款的制定權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公交公司無權制定罰款規定。公交公司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它沒有也不能得到法律、法規授權。
乘客內急屬於緊急情況,司機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不能僅僅擔心被罰而任由乘客在車上小便。對於乘客來說,雖是被迫,但在公共場合撒尿的做法欠妥。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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