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財經》雜誌報道 6月25日中午,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呂良彪以特快專遞形式,正式向江西省副省長洪禮和、副省長謝茹以及“江西省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調查組”(下稱“調查組”)發出律師函。
律師函懇請調查組履行職責
5月28日下午,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報告,稱5月22日至28日,先後有六名患者在使用標示為江西博雅生物制藥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070514、規格為5%2.5g的靜脈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PH4)(液體)發生死亡。經該院內分析,死亡的原因與使用該批號藥品有一定關聯性。
5月28日當晚,江西省成立了由副省長洪禮和任組長、副省長謝茹任副組長,省政府辦公廳、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委宣傳部、南昌大學醫學院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調查工作組。
呂良彪目前為這事件的第五位死者萬國明的家屬提供免費法律援助。該律師函係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委託,指派呂良彪律師所出具,內容為懇請“調查組”並江西省二位省領導責成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至於緣何將江西省兩位副省長一併列為律師函的接受人,呂良彪解釋說,由於“調查組”不是一個常設機構,因擔心律師函無法正常送達,他所能選擇的方式只能是直接將其送交作為“調查組”負責人的兩位副省長洪禮和與謝茹。
該律師函強調,有關部門須履行五個方面的具體職責:一、依法徹底查清事故原因,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確保國家藥品安全;二、依法、及時、客觀地檢驗鑒定並公佈問題藥品檢驗結果;三、依法、及時、客觀地檢驗鑒定並公佈屍體檢驗結果;四、切實保障死者家屬權利,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五、為省內外媒體如實報道提供良好條件。
檢驗結果遲遲未公佈
5月29日,江西省藥監局就已將有關藥品樣品送交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6月2日,江西省藥監局政策法規處有關人士在答覆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檢驗結果一般將在送檢後15日左右得出。遺憾的是,檢驗結果至今仍未公佈。記者亦多次向江西省藥監局等有關部門詢問有關檢驗結果,均被告知尚不能公佈。此外,記者25日從國家藥監局有關部門了解到,上述藥品的成分及質量的鑒定結果已經得出多日;但該部門表示,由於公安部門尚須對導致問題的最終原因作出調查分析,因此暫不方便公佈鑒定結果。
此外,第五位死者萬國明家屬於5月27日其死亡當晚將遺體依法委託南昌市公安局進行屍檢。6月20日,家屬赴南昌市公安局,被告知屍檢鑒定結論為:萬國明符合靜脈注入人免疫球蛋白引起不良反應,導致循環呼吸系統衰竭死亡。但南昌市公安局以需要上級安排“統一發佈”為由,拒絕向萬國明家屬提供屍體檢驗報告。
因此,上述律師函懇請“調查組”及兩位領導責成有關方面依法、及時、客觀地進行檢驗鑒定並向死者家屬及社會公開。
信息模糊不全妨礙受害人維權
呂良彪進一步指出,由於目前所能獲知的信息模糊不全,已經很大程度上妨礙了受害人針對當事機構採取法律行動、維護自己的利益。
“現有公開信息僅僅說明死者是由於藥物‘不良反應’致死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說明究竟是藥物本身問題,還是藥物本身並無問題只是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了問題。”他強調。
同時,只要證明死者的死亡是使用問題免疫球蛋白導致,無論是在藥品生產、運輸、貯存、使用哪個環節發生問題,相關環節的當事人均應對死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目前,醫院、江西博雅及藥品代理商江西華晨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均以需要等待調查結論為由推脫責任。
呂良彪提醒說:“必須警惕以所謂程序有意拖延以淡化公眾的注意,將當事人拖得筋疲力盡,再迫其就範。”
(編輯:往生拾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