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查處返航事件責任人 處分21人1機長停飛
據新華社電 7月2日,東航對雲南分公司“3·31”返航事件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東航經過對“3·31”返航事件調查,對所認定的11次人為返航的13名飛行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對在返航事件中情節較重的1名機長停飛,給予開除黨籍處分;3名飛行教員分別停飛一至兩年,給予留黨察看處分。對於另外2名飛行教員和2名機長,分別取消教員和機長資格,降為副駕駛,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或警告處分。其他5名參與返航情節較輕的飛行人員也已暫停飛行,經教育整頓和嚴格檢查後重新認定從業任職資格。
針對此次事件暴露出的管理問題,東航追究了8名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對雲南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和分管副總經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原任職務;對雲南分公司飛行部、相關飛行分部5名領導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或警告處分,其中4人免去職務。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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