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五五’普法規劃 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序言:2007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從11月初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廣東省宣傳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建設和諧廣東”。各地、各部門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一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弘揚法治精神,建設和諧廣東”這一主題,按照廣東省“五五”普法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為促進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進經濟強省、文化大省、法治社會、和諧廣東目標的實施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氛圍。
“五五”普法口號

1、熱烈祝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啟動

2、弘揚法治精神 構建和諧社會
3、弘揚法治精神 打造平安廣東
4、弘揚憲法精神 推進依法治縣進程
5、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6、自覺學法用法 嚴格依法辦事
7、普及法律知識 提高全民法律素質
8、依法治國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9、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 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
10、依法治校 法育未來

11、學法、守法、知法、護法 為你為我為大家

12、大力實施依法治國方略
13、落實“五五”普法規劃 提高公民法律素質
14、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15、學習法律知識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16、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17、堅持依法行政 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18、加強社會主義民主 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19、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教育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20、依法治理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確保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廣東地方法規  
·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關於勞動者對社會保險投訴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
·廣東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廣東省行政復議工作規定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信訪條例
·廣東高院交通事故處理細節發佈
·廣東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
關注“五五”  
· 關於開展2007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通知
· 《廣東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
· 鄧世豹、朱孔武等受聘廣東省“五五”普法高級講師團
· 規劃對“五五”普法有哪些新要求
· 規劃對學習宣傳憲法有哪些要求
· “法律六進”具體指什麼 對其工作有哪些要求
· 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 規劃對學習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廣東普法動態
· 廣州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現場
· 廣東普法著力於:將法律運用到解決實際問題當中
· 深圳市寶安區全國率先嘗試“快樂普法”
· 圍繞胡錦濤總書記報告 進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 廣東法律援助網開通 困難群眾法援案件可網上跟蹤
· 《關於在全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通知
· 廣東法律援助辦案數量連續12年居全國首位
· 中山市在全國率先開展“大司法”普法與維權
法律諮詢解答
·我有小孩再婚後可不可以再生呢?
·關於離婚案件起訴地的規定
·傷殘賠償金怎樣計算?
·怎樣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申請?
·勞動爭議的解決有嚴格的時效規定
·不予工傷認定也可獲得賠償
·養子不盡贍養義務,我該怎麼辦?
·遭強暴後可否訴精神損害賠償?
·怎樣使判決得到有效執行?
·我可以要回徵地補償款嗎?
·未簽勞動合同能否享受工傷保險?
·我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嗎?
·學生在校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問題
·關於公務員的工傷問題
·單位可否以效益為由扣減工資?
立法動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國務院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草案
·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 12月起禁止外商開採不可再生礦藏
· 支持規劃環評立法 環保總局將展開戰略環評試點
· 《突發事件應對法》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 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律師法:個人可設律師事務所
· 四部法律修改草案提交 撤銷規劃造成損失應賠償
· 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 盜用QQ號最高可罰1.5萬 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兩條例
合同範本
· 個體工商戶雇工勞動合同
· 房屋出租居間合同
· 發行代理協議書
· 商務調查委託合同
· 技術開發合同
· 家政服務協議書
· 商品保管有償寄託協議
· 貨物運輸合同
· 住房裝修合同
· 租賃經營合同書
·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 附期限動產贈與合同甲方
· 城市供用熱力合同
· 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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