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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保覆蓋範圍、保費徵收、社保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等作出規定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草案)》,審議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社會保險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加快社會保險立法十分必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草案)》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明確了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對社會保險的覆蓋範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和社會保險監督等作出了規定。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認為,長期以來,以本地區礦產、森林等自然資源開採、加工為主導產業的資源型城市,為國家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這些城市在發展過程中累積了許多矛盾和問題,主要是經濟結構單一、缺乏發展後勁,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嚴重,失業和貧困人口多。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重視資源型城市尤其是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發展,加大支持力度,儘快建立有利於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
會議指出,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保障企業所得稅法的貫徹實施,有必要制定實施條例。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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