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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坤
江蘇蘇州人,1971年生,《福布斯》2005中國富豪榜第16位,案發時為福禧投資控股董事局主席,曾任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和上海市工商聯副會長。張榮坤是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自1998年至2006年間,張榮坤通過行賄手段,從一個無名之輩搖身一變成為上海灘呼風喚雨的大亨。2006年7月18日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2006年10月16日,全國政協十屆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決定,撤銷張榮坤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4月7日上午9時,“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張榮坤案一審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第二次開庭。法庭宣判:張榮坤犯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和抽逃出資罪,五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對其被扣押的13億余元資產予以全部沒收;並對兩被告單位———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沸點投資)處罰金2.32億元,對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福禧投資)處罰金5000萬元。
律師團親友團包下十余間房
此次庭審仍然在松原市中院的大法庭進行,被告單位及家屬各獲得少數旁聽證。與其相鄰的另一法庭,則供中央專案組、司法系統指定人員旁聽。張榮坤之妻張櫻作為本案證人,未獲准進入法庭。
當日上午8時許,張榮坤及同案受審的福禧投資出資人周衛明、投資總監張軍、董事兼運營總監王永德,分乘囚車押至法院。4人西裝革履,神色凝重。
此前一天,由張櫻率隊的律師團及親友團抵達松原市,包下該市一家三星級賓館的十余個房間。為張榮坤提供辯護的,包括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知名刑辯律師許蘭亭。
行賄共計2900余萬元
《財經》記者獲知,松原市中院經審理查明並認定,沸點投資、福禧投資、張榮坤為謀取本單位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900余萬元,犯單位行賄罪。
對照法院判決與檢方起訴,原來指控的虛報註冊資本罪已改為抽逃出資罪。其所述內容,仍然是2003年張榮坤從上海社保局拆借2億元資金注入沸點投資一事。張榮坤向原上海申能集團副總經理王維工行賄的930余萬元,亦基本獲得法院認定: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張榮坤分14次給王維工財物930余萬元。其中,2002年由王維工出面,向時任上海市市長的陳良宇請托,為張收購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爭取政策支持和融資渠道。
張榮坤在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之外,還被處沒收全部非法所得。《財經》記者查證的司法機關材料顯示,司法機關共扣押張榮坤兩筆資產,一是張榮坤炒作海欣股票,截至2007年9月28日,賬面盈餘的11.89億元;二是福禧投資違規持有的改制後的上海電氣股權及從上海電氣、上海電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違規拆借鉅額資金,用於在香港炒股獲利,被司法機關扣押的1.388億港元。
據知情者介紹,上述兩筆資產總計約13億元,加上此次被處的2.82億元罰金,相當於張榮坤案發時實際擁有資產的大部分。而保護這些資產不被罰沒是13人律師團的重要任務。故在此案宣判後,張榮坤當庭表示要上訴。《財經》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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