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少紅。圖片來源:深圳商報
昨天,深圳市檢察院公佈2007年十大案例。其中,備受媒體及網民關注的“深圳千萬富翁遭槍擊身亡案”終於塵埃落定。在案發近10年之後,富翁李少波之妻張少紅雇人殺夫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經廣東省高院二審,去年9月份維持原判。
這樁先後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人大均列為督辦案的槍擊案,最後被揪出的幕後黑手一度險成漏網之魚。在千萬富翁遇害後的近10年中,圍繞其被害的案情偵查可謂一波三折。富翁當街遭槍擊身亡後,其妻一度被拘捕,終因案犯串供和證據湮滅致證據不足未被起訴。時隔8年之後,富翁之妻被控故意殺人,並於去年4月被深圳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富翁家屬不服提起上訴。去年9月份,經廣東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千萬富翁遭槍擊身亡
1998年10月29日早上,在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經商的千萬富翁李少波,開車送完孩子正要離開時,被人當街開槍射殺。案發後3個多月,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李少波之妻張少紅以及張少紅的弟弟張輝然和中間人潘金強、殺手蔡衛檳等四人逮捕。其間,一同被警方拘捕並接受調查的張少紅,被檢方認定證據不足,未對其提起公訴。
2002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千萬富翁被害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定,1997年至1998年5月期間,張少紅與丈夫李少波關係不好,便賭氣返回其弟張輝然處居住,張輝然想為姐姐出氣,遂起意殺害李少波,並找到中間人和殺手一同幫手。該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少紅之弟張輝然死刑;因張輝然在獄中舉報別人有功,死刑被緩期兩年執行。聯絡兇手的中間人潘金強被判無期徒刑。當街持槍殺人的槍手蔡衛檳則被處以死刑。
髮妻無罪家人不平
此案經終審後,被害人李少波的父母及弟弟均認為,張少紅是漏網之魚,李少波被害的幕後黑手是張少紅。2002年之後,李少波的家人開始了馬拉松式的申訴,從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央政法委。後上級部門均認為此案中對張少紅的不起訴決定存在問題,要求依法復查。該案被列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四個督辦案件之一,同時亦是全國人大列為的八大督辦案件之一。
八年後被認定為主謀
警方再次偵查發現:因與丈夫李少波不和,1998年,張少紅夥同其弟張輝然雇兇殺害李少波。1998年5月花錢買兇殺李少波未果,後又通過中間人潘國全等人雇兇潘金強、蔡衛檳、羅金海等,幾經週密策劃、跟蹤,同年10月29日早晨,兇手蔡衛檳等人埋伏在龍崗一幼兒園門口,待送完孩子的李少波準備離開時,手起槍響,李少波中槍後身亡。
案發後,包括張少紅弟弟張輝然等同案人先後被抓並獲刑,張少紅卻因證據湮滅和串供致使證據不足而長期逍遙法外。
2006年6月28日,在李少波離世八年之後,張少紅再度被抓,並被檢方控為案件主謀。兩度雇兇殺夫的張少紅于去年4月被深圳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對此判決,李少波的家屬仍不滿意,他們認為張少紅應判死刑,並繼續申訴。後經廣東省高院二審,去年9月份維持原判。(記者 秦鴻雁 通訊員 孟廣軍)
(編輯:往生拾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