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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安徽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挪用公款3300萬元用於個人營利活動,原古井集團副總經理何飛涉嫌挪用公款罪、職務侵佔罪,15日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何飛是古井窩案中第八位受審的高管。
何飛曾先後擔任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證券部經理、古井集團全資子公司上海野太陽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古井集團副總經理等職務。2007年7月,何飛被檢察機關批捕。
據檢察機關指控,何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330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同時,何飛還在項目組運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返還項目組的佣金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鋻於案情複雜,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2007年4月,古井集團原董事長王效金被紀委部門調查,後被逮捕。王效金的落馬,猶如多米諾骨牌的倒下,古井集團先後有10多名高管被查處,其中有5人已被判刑。其中古井集團原副總裁李運傑和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甘紹玉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銷售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郭新民一審被判死緩,古井集團安徽老八大酒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阮昆華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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