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塌橋案 原公路局長涉玩忽職守和受賄罪受審
據新華社電 湖南省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8·13”塌橋事故案近日開庭審理。
其中由湖南省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兼湘西自治州鳳大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胡東升及被告人陳昕、侯茂彪、張飛4人涉嫌玩忽職守案在湖南省攸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胡東升、陳昕、侯茂彪、張飛在任職期間,在對鳳大公路A1標段堤溪沱江大橋修建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過程中,未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放任對堤溪沱江大橋建設質量的監督和管理,玩忽職守,致使大橋在修建過程中發生坍塌,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傷的特別重大事故。檢察機關還指控被告人胡東升和湘西自治州鳳大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受賄,應追究其受賄罪和單位受賄罪的刑事責任。此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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