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他人貪污逾4900萬 黃山第一貪被判無期
6月27日,安徽省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山第一貪”徐普來貪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徐普來夥同他人貪污國有財產逾4900萬元,判處徐普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50萬元。其子徐雙貴因犯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徐普來自1988年起先後擔任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歙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歙縣政協副主席等職務,2007年退休;其子徐雙貴1998年3月任歙縣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房產公司進行改制,徐普來、徐雙貴提供了本公司有472名職工的虛列名單,取得政府同意其“承債式”改制方案,在評估過程中,徐普來父子通過各種非法手段,使房產公司成為徐雙貴個人所有。經鑒定,房產公司在改制基準日的凈資產為4664.13萬元。
(編輯:往生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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