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一家餐館為攬生意,竟在店名上故意添加“汶川”兩字。昨日(13日),工商執法人員責令其撤牌整改。
7月11日,古田工商所執法人員在硚口區易農街巡查時,發現176號有家即將開張的餐館,招牌上赫然標著“汶川×××美食”(如圖),執法人員立即上前進行調查。
經查,該餐館負責人謝某,在附近開餐館已有7年,最近因地址搬遷等原因,在工商部門重新核準了“×××美食”字號,其招牌上的“汶川”二字屬自行添加,目的是想“吸引客人注意力”。
工商執法人員指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號,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號。此外,利用汶川大地震進行炒作,既違反相關法規,也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
執法人員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撤除“汶川”二字,否則不得開業。(編輯 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