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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7 10:06:01 南方都市報網絡版
在高速公路上製造“車禍”,待事主下車時將其綁架並搶劫現金財物後棄車逃竄。近日,中山警方破獲一特大撞車搶劫系列案件,抓獲8名疑犯。
寶馬車主被搶損失30萬
3月10日,一輛寶馬小汽車行至東升鎮境內,被一部別克小汽車追尾碰撞,待事主下車查看車輛狀況時,從別克小汽車上下來5名男子,將事主脅持上車用封口膠、約束帶捆綁,言語恐嚇並搶走事主名牌手錶、項鏈等物以及車上的19萬元港幣現金。得手後把事主的小轎車開到東升鎮一空地,將事主拋在該車的第二排座位上後逃離。事主共約損失30萬元。
3月18日,一夥化州市人聚合在東莞市長安鎮一公寓內聚眾賭博,與疑犯特徵相似。接到舉報後,專案組當場抓獲五名犯罪嫌疑人。經事主辨認,該5名男子就是3月10日撞車搶劫的犯罪嫌疑人。3月21日,另外3名嫌疑人落網。
在高速路口找高檔車下手
據疑犯劉某國交待,自去年10月份以來,在中山開發區、東區、五桂山、石岐及東莞、佛山、深圳等地作案多次。在作案時間上大多選擇在晚上7點到10點之間。一般為4-5名男子同乘一輛車,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車輛較少的偏僻路段,“我們一般找高檔車下手,因為開這樣的車一般是老闆,身上會有很多現金。”物色好作案目標後,駕駛作案車輛碰撞事主車尾,在事主下車查看車輛狀況時用匕首脅持事主,搶走事主隨身財物,並威脅其講出銀行卡密碼,惡意刷卡消費。
該團夥採用上述手段在珠三角各地流竄作案11起。在中山市作案4起,搶得現金2.5萬元、銀行卡(共提取現金3萬元、刷卡消費1.7萬元)、手錶、手機、戒指等財物。
作案小車是“集資”買的
被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的劉某告訴記者,作案的小車是團夥成員“集資”購買的,一共4萬餘元,他出了1.9萬元。搶來的贓物嚴格按照個人所佔的“股份”進行分配,他參與4次搶劫共分得現金11萬元。“搶到的銀行卡就購買金項鏈、手機等物品,現金按照‘股份制’分配。”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等敏感路段遇到追尾,一定要有所警覺,先按兵不動,觀察對方的車輛及車內人員情況;如果對方車內有3-5名男子,先迅速鎖死車輛門窗,要記住這時待在車內是最安全的,防止其突然拉開車門實施搶劫。(編輯:鄭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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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陳崢 韓濤 張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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