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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網訊 日前,經營小商店的老闆陳先生由於銀行存款餘額不足,導致扣稅不成功而被加收了滯納金和處予罰款100元,這讓陳先生很是納悶。
原來,陳先生是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已辦理了電話申報納稅且委託銀行劃繳稅款。但由於未發現存摺餘額不足,導致了5月份稅款差1元而扣稅不成功,而且也未留意到電話報稅系統申報未成功的提示,自認為已經按時申報。
徵收期過後,區地稅務機關向陳先生發出《責令限期申報及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但陳先生未在限期內作出改正,逾期後才到徵收大廳辦理,知道由於少存1元而被罰款100元時,陳先生非常不理解。
稅務機關表示,根據規定,賬戶內存款應當足以按期繳納當期稅款。其存款餘額低於當期應納稅款,致使當期稅款不能按期入庫的,稅務機關按逾期繳納稅款處理;對實行簡易申報的,按逾期辦理納稅申報和逾期繳納稅款處理。
稅務機關提醒辦理了銀行劃扣稅款的定期定額納稅人,請定期檢查存摺餘額,保證有足額存款劃扣稅款,以免因存款餘額不足而無法劃扣稅款導致不必要的罰款。(編輯:吳潔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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