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南粵消息> 南粵大地
廣州海珠南石頭街原黨工委書記朱貴華受賄52萬二審
2007-08-08 07:03:43 星期三 來源: 南方日報網絡版

  昨(7日)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再次開庭審理海珠區人大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委原主任朱貴華涉嫌受賄一案。

  據悉,去年7月,海珠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決朱貴華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0萬元。

  一審法院查明,朱貴華在擔任海珠區人大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委主任、海珠區南石頭街道黨工委書記期間,收受某貿易公司廖曉軍、陳錦標等人贓款人民幣52萬餘元。同時利用職務之便,通過低價出讓土地、私自變賣街道房產等方式,為賄賂者提供方便作為回報。

  去年5月,朱貴華被刑事拘留。一審判決後,朱貴華不服,提起上訴。去年11月1日,廣州中院二審第一次開庭,朱貴華曾辯稱一審法院認定的經濟問題屬於朋友間的正常交往。

  昨日,廣州中院二審第二次開庭。朱貴華在庭上面容憔悴,失控哭泣。法官提醒說:“你心臟不是很好,要注意控制情緒。”隨後,合議庭進行了質證、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相關庭審程序。

  據悉,2002年1月,朱貴華任海珠區南石頭街黨工委書記時,曾獲廣州市創建文明城市“三年一中變”工作積極分子榮譽稱號。而今,時過境遷,風光不再,現居然被控受賄出庭受審。

  法院將擇日宣判。 (編輯:欒春暉)

作者: 記者/陳球實習生/曾德軍馬喜生
重點閱讀
c
祝賀揭陽新聞網開通
南方商城免費開店!
要聞,一覽天下大事!
消防知識競賽!
南方書城火熱上線
大量好書推薦
南方網版權相關聲明:
ヾ 本網歡迎各類媒體、出版社、影視公司等機構與本網進行長期的內容合作。聯絡方式:
ゝ 在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如果本網轉載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權、名益權等問題,請儘快與本網聯絡,本網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儘快妥善處理。聯絡方式:
ゞ 本網原創新聞信息均有明確、明顯的標識,本網嚴正抗議所有以“南方網”稿源的名義轉載發佈非南方網原創的新聞信息的行為,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々 在本網BBS上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c
c
點擊人物
如果您在本頁面發現錯誤,請先用鼠標選擇出錯的內容片斷,然後同時按下“CTRL”“ENTER”鍵,以便將錯誤及時通知我們,謝謝您對我們網站的大力支持。
本網站由南方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複製或建立鏡像
廣東南方網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製作維護
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粵B2-20050235
廣告經營許可證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