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9日)天,省公安廳發佈7月份南粵警情。筆者獲悉,我省出現數種新型車輛保險詐騙犯罪:由投保人自行作案或與保險公司人員相互勾結,故意製造撞車“保險事故”騙取保險。
江門市經偵部門近期偵破了60余起利用車輛保險詐騙的案件,涉及人員達90余名,涉案金額1000多萬元,給保險公司及相關人員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害。
據介紹,詐騙方式有如下幾種:一是“以舊充新”。嫌疑人為了騙取保險金,先購買舊的寶馬、奔馳等名貴轎車,後購買高額的車輛保險,換上舊的部件或者已經作廢不能再用的部件,然後在路上故意違章撞車,自己負全責,向保險公司索賠。如廖×購買的二手寶馬(翻新後購買73萬元保險金)在江海區發生車禍,向保險公司索賠21萬元保險金,後經保險公司查證發現該寶馬車所損壞的零件均為舊件,價值不到5萬元。
二是“曲線索賠”。即嫌疑人購買舊的寶馬、奔馳等名貴車輛,如果保險公司不同意其購買保險,就再買一輛舊的小車,給舊小車買責任保險,然後用舊小車故意違章撞寶馬、奔馳,由舊小車負全責,而達到索賠的目的。如今年3月,江門市杜阮鎮發生寶馬車和一輛舊小車的車禍,由保險公司賠付了寶馬車主11萬元人民幣,後發現該寶馬車和舊小車同屬劉×所有。
三是“職業撞車人”。即嫌疑人購買舊的寶馬、奔馳等名貴車輛,並不購買保險,而是在路上物色目標,當發現違章的機動車後,就故意撞上去,責任則由對方負責,然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江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發現有一李姓犯罪嫌疑人在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間,駕駛奔馳車發生5起車禍,均成功地從保險公司索取了保險金,具有詐騙的重大嫌疑。
四是“偷梁換柱”。警方介紹,一些不法汽車修理廠將客戶正常維修的名貴車輛,如知道其購買了保險,就給該車換上次品零件,故意在路上碰撞,然後向保險公司索賠,再換上原來的零件。如今年2月,黃×駕駛某小汽車發生了車禍,將小車送到修理廠維修。該修理廠私自將車開進市區併發生車禍,接著在黃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保險公司提起索賠,後經查發現該車的零件已經被修理廠變換,該修理廠涉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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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飯局開禮單要外商付賬
今年5月,深圳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破獲了廣東港×公司商貿詐騙案。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是通過互聯網發送詢盤聯絡外國客商後邀請外商來深簽訂合同的。當外國客商來深簽訂合同後,他們就對外國公司代表說,按中國風俗應請他們公司主要人員及老總吃飯,並要求送一些煙酒作禮品給公司老總。外國公司都會因為簽訂了一筆大生意而不會拒絕。當飯局結束付賬時,犯罪嫌疑人遞上事先填好的賬單(金額遠超出實際用餐費,又不至於讓人反對,一般在人民幣3萬—5萬元之間)讓外國公司代表付錢。至案發時,他們已通過這種方式套取現金人民幣420多萬元。
(編輯:欒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