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供線索幫助深圳檢察機關揪出兩條腐敗“蛀蟲”並追回贓款,昨天(7日)一名舉報人拿到了獎勵金。今天是全國首個舉報中心——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成立20週年。
據統計,20年來,我省檢察機關舉報部門受理首次舉報線索約31.6萬件,其中貪污賄賂線索18.3萬件,瀆職侵權線索3.2萬件;獎勵舉報有功人員1183件,獎勵金額達500多萬元。
1988年3月8日,深圳市檢察院成立了全國首家“經濟罪案舉報中心”,僅一個月,中心就受理舉報207件,是成立前同期的7倍。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85%以上來源於群眾舉報。20年來,全市檢察機關舉報中心共受理各類舉報線索3萬餘件,原中信實業銀行行長高森祥、原深圳市房管局局長陳炳根、原深圳市計劃局財貿處處長王建業、原深圳市社保局局長邱其海等一批重特大貪污賄賂案,就是經群眾舉報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的。據深圳檢察院原檢察長張煥熙介紹,當時《憲法》只有“檢舉”的說法,1997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以後將“檢舉”改為“舉報”。可以說,目前法律中“舉報”一詞來源於深圳檢察機關的“舉報中心”。
(編輯:盧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