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政務信息資源必須無償共享,不能共享的則須有法律依據。昨日(7日),省長黃華華主持召開了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實施《廣東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試行辦法》(下簡稱《試行辦法》)。
據了解,推出《試行辦法》的目的是加快廣東省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推動電子政務發展,推行政務公開和提高行政效率。
會議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和依法授權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對依法履行職責中掌握的信息資源,要按照需求導向、統籌管理、無償提供、保障安全的原則,根據無條件共享、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種類型,無償提供信息資源共享。
根據《試行辦法》,與行政許可或跨部門並聯審批相關的政務信息資源為無條件共享類信息,行政機關必須提供共享,獲取無條件共享類政務信息資源,只能用於本機關履行職責需要,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不能提供共享的信息資源,必須有法律、法規及其他依據。
《試行辦法》還規定,行政機關信息採集應當符合國家和廣東省電子政務總體規劃要求,符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確保信息真實、可靠、完整、及時,並對所提供的共享信息實行動態管理,進行適時更新;信息化主管部門統籌建設電子政務信息資源中心,建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
廣東省政府要求,要加強對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監督檢查,對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依法依規處理。
(編輯:趙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