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期
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編 2008年6月2日
省法制辦破除“五個障礙” 發揮“五個作用”
深化創建工作 推進政府法制建設
省法制辦以解放思想為先導,從抓學習入手,創新觀念、創新思路、創新方法、創新思維,破除“五個障礙”,發揮“五個作用”,為廣東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制服務。
一是破除認識障礙,發揮推進依法行政的主力軍作用。針對一些基層行政領導對政府法制工作“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和個別鄉鎮領導存在“你要講法我就沒有辦法,你不講法我什麼辦法都有”等傾向性問題,省法制辦加大了法制業務培訓力度。辦黨組書記、主任李炳余同志多次利用出差調研機會為市、縣政府機關幹部講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有關的法律知識。法制辦還為省直和市、縣政府有關部門舉辦了三期《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培訓班,請國務院法制辦、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導、專家講課。
二是破除定位障礙,發揮參謀助手和顧問作用。針對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視法制工作,沒有把法制部門擺到推進依法行政的“推手”、“主力軍”的位置,省法制辦加強了與有關市縣政府領導的溝通聯絡,同時要求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注意加強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發揮對各級政府行政決策的法律顧問作用,完善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序;二是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統一審查、統一發佈制度;三是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執行,做好行政執法職權界定和公告工作;四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努力當好政府領導在法律事務方面的高級參謀、得力助手和合格顧問。
三是破除職能障礙,發揮政府層級監督作用。針對一些地方政府法制工作僅限于日常的具體工作,沒有滲透到政府工作的全局和全過程,省法制辦加強了對全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會議貫徹落實的指導、督查,要求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發揮好層級監督作用,具體要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化解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制度優勢;建立健全評查考核體系,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完善監督機制,推行政府法制部門與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聯動監督和上下級政府法制部門聯動監督,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效能。
四是破除資源障礙,發揮體制創新推動者作用。針對基層政府法制機構在人、財、物等資源的配備上普遍匱乏,法制辦一方面多渠道加大對縣區政府法制機構的扶持力度,為基層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另一方面,提出要以創新體制,提高效能來克服資源障礙,具體從四個方面著手:一是探索推行相對集中立法權制度;二是探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復議權制度;三是探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四是加強人才交流。
五、破除平庸障礙,發揮主觀能動作用。針對部分地方政府法制部門包括一些領導幹部進取意識不強、創業精神不足,部分同志還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維、缺乏艱苦創業的意識情況,法制辦以全省各級政府法制機構上下聯動的方式,組織“求發展,謀突破”專題調研活動,分析政府法制工作面臨的機遇、挑戰,按照汪洋書記提出的“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要求,進行全省政府法制系統的事業心教育,要求各級政府法制部門要加強自身建設,努力創建學習型、進取型、實幹型、開拓型、創新型機關,著力增強幹部隊伍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創業意識和“有為才有位”的意識,積極主動參與政府工作全局,為我省早日建成法治政府而不懈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