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台灣高等法院28日對馬英九“特別費”案作出二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
據中新網援引台灣媒體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今日宣判,判定馬英九無罪,臺股反應強烈,急拉百點大漲,台灣記者更以“全數翻紅”來描述。
據中國台灣網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2月13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
台北地院8月14日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個月,減為有期徒刑1年2個月。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10月初開始審理後,經過3次開庭,在11月30日辯論終結,並訂12月28日宣判。
(編輯:盧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