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行政改革路線圖推行整整一年,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3日總結工作情況時表示,行政及法律改革按照既定計劃進行,至今路線圖共落實53項行政改革工作、法律改革項目50項,她對改革的工作進度及成果表示滿意。
另外,陳麗敏稱特區政府絕不會因即將換屆而擔當“看守”工作,她指公務員的團隊士氣及承擔能力“越來越好”,期望未來將會做得更好。
澳門特區政府3日下午4時半在特區政府總部多功能廳舉行新聞發佈會,對“2007至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執行進度及情況報告。“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兩個專題小組協調員梁慶球和蕭志偉、“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成員出席。
陳麗敏指“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推行一年至今,已完成的法規項目已有50項,其中包括已通過的法律12項、已送交立法會的法案9項、已通過的行政法規29項。
陳麗敏稱,有關單位按照計劃進度有序落實了53項涉及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統籌和評估機制、政策諮詢、公共服務網絡、政策評估和自我的完善、特區政府執行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工作,完善公共行政體制、政策及對公眾的諮詢制度,通過特區政府與社會互動,廣泛吸納民意。
陳麗敏認為在施政過程中,特區政府在承擔能力方面表現越來越好,團隊士氣更見高昂,她表示未來會續按改革路線圖的時間表完成工作,把工作做得更好。她更以“現金分享計劃”為例,說明未來仍可能會因應社會需求,調整改革內容。(編輯 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