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權分置產生的歷史背景 |
|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產物,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從股份制改造到募資上市的過程是:國家(或法人)投資興建的企業經資產評估後按一定比例折股,在符合上市條件後向社會公眾溢價發行,企業股票上市後則分為可流通部分(即公眾股)和不可流通部分(國家股或法人股),同股不同權。這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不利於入世後我國證券市場與國際市場順利接軌,也不能很好地體現市場公平的原則。從而影響資本市場定價功能的正常發揮,不能有效發揮資本市場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因此,這個問題必須妥善解決。 |
| 解決股權分置大事記 |
●1999年11月29日,國有股配售試點方案推出,當日滬指跌0.63%
●1999年12月2日,證監會公佈10家試點企業名單,當日滬指跌0.78%
●1999年12月,中國嘉陵和黔輪胎比例配售試點減持
●2001年6月12日,國有股減持正式啟動,股市在見到2245.43歷史高點後,開始踏上漫漫熊途
●2001年10月23日,暫停國有股減持,當日滬市全線漲停,漲9.86%。中國證監會宣佈暫停國有股減持。
●2002年6月24日,停止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當日滬市全線漲停,漲9.25%
●2004年2月2日,“國九條”出臺
●2005年4月12日,證監會負責人表示解決股權分置已具備啟動試點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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