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航下發補充通知,受四川地震影響,持有往返南充地區航班客票的旅客,將與成都、重慶、綿陽和九寨航班一樣,免收退票手續費。
為減少災害對廣大旅客的影響,地震發生後,南航第一時間通知,對受地震影響的前往或離開成都、重慶、綿陽和九寨航班旅客退票進行特殊規定。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願退票辦理,一律給以予全退,免予收取退票手續費:
(一)適用航班和客票類型:前往或離開成都、重慶、綿陽、九寨和南充的航班的團隊和散客客票,客票類型包括南航本票、BSP 票和 B2B、B2C 網上電子客票等所有南航客票;
(二)購票日期:在 2008 年 5 月 12 日(含)之前;
(三)乘機日期:2008 年 5 月 12 日(含)起,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四)退票辦理日期:2008 年 5 月 12 日(含)起,客票有效期內辦理。
退票地點:原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經停地、目的地的南航直屬售票處、機場售票處和代理點。
南方網 2008-05-19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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