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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質量

 

  簡述

  2005年,廣東省大部分城市空氣質量良好,主要污染物全省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城市降水質量較差,酸雨污染嚴重;大部分城市飲用水源水質完全達標;主要大江大河干流(除北江韶關段外)和幹流水道水質總體良好;近岸海域以一、二類水質為主,大部分功能區水質達標;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總體較好。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氣質量有所好轉,主要污染物全省均值均有所下降;城市酸雨污染略有加重,降水酸度有所加強,酸雨頻率有所上升;全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明顯上升,達標狀況明顯好轉;主要江河水質總體保持穩定,污染程度無明顯變化;近岸海域水質、城市區域聲環境和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大氣環境質量

  城市空氣 廣東省大部分城市空氣質量良好,21個地級以上城市的空氣質量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居住區標準),其中河源和陽江兩市達到一級標準,佔9.5%。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空氣質量有所好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的全省年平均濃度均有所下降,達到二級空氣的城市比例有所增加。全省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平均為0.02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031毫克/立方米)有所下降,全省平均水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所有城市均未超標。全省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平均為0.02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031毫克/立方米)有所下降,全省平均水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所有城市均未超標。全省可比市可吸入顆粒物年日均值平均為0.06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068毫克/立方米)有所下降,全省平均水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所有城市均未超標。城市空氣質量日報顯示,全省城市空氣質量以良好為主,優良天數比上年略有增加。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仍是顆粒物。

  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酸度較強,pH均值為4.66,酸雨頻率達55.0%,酸雨污染仍較然嚴重。城市降水pH年均值範圍為4.07(東莞市)∼6.79(雲浮市),年均pH值小于5.6的城市有13個,佔61.9%;有18個城市出現了酸雨,佔85.7%;廣州、韶關、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梅州、清遠和東莞共9個城市屬重酸雨地區,佔42.9%。降水酸度最強的是東莞市,其次是清遠、韶關和廣州市,降水pH年均值分別為4.07、4.13、4.30和4.33,酸雨頻率最高的是佛山市,其次是廣州、深圳和韶關市,分別為88.3%、82.1%、81.9%和75.6%。與上年相比,降水pH全省均值下降了0.05個pH單位,酸雨頻率上升了0.5個百分點,城市降水質量略有下降,酸雨污染略有加重。

  水環境質量

  飲用水源 全省21個地級以上城市的66個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達標率為87.5%。水質達標率達100%的城市有19個,廣州和深圳2市未完全達標,分別為71.1%和87.5%。飲用水源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糞大腸菌群、鐵、氟化物、總氮等。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上升19.7個百分點,廣州、韶關和深圳3市達標率上升幅度較大,分別上升44.7、31.0和11.8個百分點,水質完全達標城市增加韶關1個市,全省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狀況明顯好轉。

  江河 全省主要江河有57.6%的斷面水質優良,52.2%的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水質標準。西江、北江(除韶關段外)、東江幹流和珠江三角洲主要幹流水道水質良好,部分水量較小的支流(龍崗河、坪山河、練江、螺河、小東江茂名段)和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江段(佛山水道、珠江廣州河段、深圳河、東莞運河、平洲水道、市橋水道)水質受到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石油類、糞大腸菌群、耗氧有機物和氮磷營養性物質。北江韶關段受鎘和糞大腸菌群的污染。111個省控斷面中:35.1%的斷面水質為優,為Ⅰ∼Ⅱ類水質;22.5%水質良好,為Ⅲ類水質;16.2%受輕度污染,為Ⅳ類水質;6.3%受中度污染,為Ⅴ類水質;19.8%水質劣于Ⅴ類,受重度污染。與上年可比斷面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質總體無明顯變化,水質良好的斷面數上升了3.7個百分點。水質好轉的有湞江、武江、東江北幹流、增江、琴江和小東江湛江段6個江段,水質顯著好轉的有流溪河1個江段。

  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以一、二類海水為主,總體水質良好。一類海水佔30.8%,二類海水佔50.0%,三類海水佔7.7%,劣四類海水佔11.5%。茂名、惠州和湛江市近海水質優,珠海、汕頭、江門、汕尾、陽江和揭陽市近海水質良好,深圳市近海水質差,受重度污染。沿海13個城市大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到了目標要求,功能區達標率為91.0%。除中山、東莞和深圳市外,其餘10個城市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均完全達標。與上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保持穩定,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變化不大。陽江近岸海域功能區達標率有所上升,東莞有所下降,其它城市保持穩定。

  聲環境質量

  全省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3分貝,比上年輕微上升0.1分貝。2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57.1%的城市區域聲環境較好,其餘城市受輕度污染。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68.0分貝,比上年輕微下降0.1分貝。2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76.2%的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好,其餘城市較好。全省有409.3公里監測路長超過70分貝,佔總監測路長的21.3%。與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區域聲環境和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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