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獲悉,福建省將建立健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將節能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各級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國企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據悉,根據部署,福建省將實現2008年全省萬元GDP能耗下降至0.844噸標煤、比上年下降3.5%的目標。
各級、各有關部門都要根據《節能法》和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實行節能工作問責制。同時,按照省政府批轉的單位GDP能耗降低目標考核體系實施辦法,制定節能工作督查方案,嚴格督查,及時通報。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要及時予以記功、獎勵、表彰;對政策執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實的,要採取約談有關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或者通報批評等辦法予以批評指正,限期整改,直至報請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編輯:張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