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決定自2008年1月12日至22日在泛長三角、珠三角地區部分重點省(區、市)開展高速公路嚴重違法行為區域聯動整治行動,堅決遏制一次10輛以上車連續追尾交通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在泛珠三角地區的廣東、湖南、廣西、福建、貴州五省區展開。專項整治期間,廣東省公安廳將分別於1月12日、17日和22日組織三次全省統一行動,加大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等重點車輛的管理力度,重點整治車輛超速、客車超員等影響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編輯:張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