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廣東省社科聯獲悉,第六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社科專家論壇日前在廣西南寧舉行。泛珠三角區域九省(區)社科聯負責人和港澳社科界代表及專家學者60多人出席了論壇,圍繞論壇主題“加快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制建設”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提出了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區域合作機制尚處於起步階段
與會專家認為,“泛珠”區域合作五年多來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泛珠”區域合作的機制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各項具體的合作機制還有待進一步細化。專家認為,“泛珠”區域合作機制目前存在四個主要問題:
一是“泛珠”區域合作的區域發展目標還不夠明確,缺乏明確的動力機制;
二是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是“泛珠”合作缺乏明確妥善的利益協調機制;
四是缺乏明確的妥善的利益分配機制。
區域合作機制的對策建議
與會專家在會議上對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制進行了深入討論,提出了創新“泛珠”區域合作機制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泛珠”區域合作機制的基本思路。
主要是明確目標機制和動力機制、完善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完善利益協調機制、建立和完善法制基礎。建議建立國家認可、各方贊同的區域性合作的法制基礎,逐步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制度,以打破行政區劃壁壘。包括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災害的區域性預案。
(二)創新“泛珠”區域合作具體操作機制。
第一,爭取國家高度重視,把“泛珠”合作納入國家層面的發展戰略。建議儘快建立具有權威性的中央協調機構,給予更為開放、超前的政策傾斜,並在財政轉移支付上予以傾斜。可以考慮由國家相關部門牽頭或調控,各省(區)政府首腦和秘書長等為主要成員,合併泛珠行政首腦聯席會議秘書處,吸收相關專家學者參與,組成“泛珠區域合作規劃協調委員會”,由此形成強有力的超省(區)的高層組織調控機制。
第二,強化合作舉措。一是編制區域合作規劃,儘早編制“泛珠”區域合作的“十二五”規劃以及中長期規劃,並且注重這一區域合作規劃與國家規劃的銜接。二是培育區域合作的增長點,必須立足區域合作的現狀,處理好企業、產業、城市與培育區域合作增長點的關係。在企業集聚和產業集群發展的過程中,培育城市,培育發展極和經濟發展帶,實現區域經濟合作從點到帶到面的網絡式發展格局,通過區域經濟的網絡式發展,促進區域間的資源互補、產業互補、產品互補,最終實現區域合作利益的共享。三是加快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制度一體化要力求在“泛珠”區域制度變遷中形成區域制度架構的良性互動態勢,實現制度架構的和諧與統一。四是建立“泛珠”區域合作發展基金,基金主要應當用於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的直接投資、對生態建設保護區和資源礦產輸出地的直接補償等方面。基金的籌集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還可考慮按合作各方GDP總量的百分比按年度繳納,也可考慮國內區域甚至在國際間進行投融資。並建立相應的機構對基金的投入方向(或項目)、效果進行論證、監管和評估。
(三)不斷加強和創新泛珠合作的內容。
一是泛珠加強公共基礎設施的合作。在“泛珠”之間建立起廣泛、合理的交通網絡、能源網絡、信息網絡。儘快形成“泛珠”三角省會城市及港澳連接的現代化立體交通體系;加快建立信息技術研發、服務協作網絡平臺,各省會城市共同開發信息技術產品,推動區域內信息產業對接。二是加強產業轉移與承接的合作。對於珠三角及其他發達的地區,制訂鼓勵和扶持發展的產業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產業政策,鼓勵轉移產業的政策。對於其他欠發達的地區,既要制訂承接產業轉移的各方面政策措施,也要制訂針對高污染性企業轉移的限制政策。三是加強金融合作。中西部地區迫切希望粵港澳等地的商業銀行進入中西部地區開設分支機構,以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為東部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創造金融條件。四是促進勞動力自由流動。建立“泛珠”九省(區)跨省務工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新機制,促進區域間勞務合作與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
拓展“泛珠”合作領域
專家認為,要不斷拓展泛珠三角區域的合作領域,以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
(一)加強對台灣開放合作,實現“海西發展戰略”和“泛珠三角發展戰略”的互動,合作空間將更加廣闊。福建省應以“閩臺互動”為核心,走“接臺聯珠”模式發展之路。“接臺聯珠”發展模式是福建既要與台灣聯動發展,又要積極融入泛珠三角經濟發展的大戰略中。規劃“海峽西岸經濟區”和“泛珠三角區”經濟發展合作計劃,主要目的是整合區域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
(二)加強環境保護合作,建設生態保護體系化。制訂流域開發與治理政策,建立流域開發的補償機制,對上遊地區省份、給予開發補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資源型產業,推進建設生態文明,確保源流地區的生態安全。要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建設節約型社會。
(三)構建與完善泛珠三角共同市場,專家提出了六項政策措施。一是採取消除制度障礙、開放商品市場、完善要素市場、投資與貿易便利化等措施來促進泛珠三角共同市場的開放。二是基礎設施的政策措施,包括跨區域立體交通網絡、能源基礎設施與區域信息網絡平臺等方面。三是產業分工的政策措施,包括區域內產業轉移、產業協調、產業合作等方面。四是採取知識產對保護,科技資源共享、重大科技項目合作、搭建人才交流與培訓平臺等措施,促進科技創新。五是通過建立環境監測網絡、環境整治、區內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加強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合作。六是公共服務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公共衛生防疫系統、區域間勞務合作與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建立區域間民事、經濟等糾紛的司法解決機制。
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東盟開放合作
專家認為,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對東盟開放合作,亦即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走向國際化發展,是一種戰略抉擇。區域整合和對外開放是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兩大動力,兩者缺一不可。“泛珠”對外開放合作發展,要繼續重視同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地區)的經貿合作,大力引進外資、技術、項目,積極擴大出口;在新的形勢下要重視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地區的經濟合作,特別要重視加強與東盟的經濟合作。目前“泛珠”對外開放合作的最佳目標是東盟。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東盟開放合作,是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根本要求,有助於加速推進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睦鄰、安鄰、富鄰”戰略目標,有助於建設面向全球開放的經濟共同體,有助於建設與東盟開發合作的區域增長極,有助於提升“泛珠”的區域合作水平。同時,專家還深入探討了“泛珠”推進與東盟開放合作的對策:一是進一步增強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國際化發展思路,在開放發展上形成共識。二是設立強有力的推進機構,擴展相關機構的職能。三是加快與東盟機制的銜接,發揮聯動協調作用。四是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和體系,融入國際發展體系。五是加強政策探索,營造政策環境。六是創建和完善開放合作平臺。七是先易後難,務實推進泛珠的開放合作。八是爭取國家的大力支持,加強與國際機構的合作。(編輯:何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