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口計生委近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對地震災害中亡殘的獨生子女家庭迅速進行補報,從今年起,符合條件的家庭即可享受相應計劃生育政策扶助。
據《成都晚報》報道,按照通知要求,在汶川大地震災害中,獨生子女亡殘且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上的,從今年起享受獨生子女死亡重殘家庭扶助。具體補助辦法是:政府將按夫妻雙方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發放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農村獨生子女死亡、重殘的家庭,夫妻雙方在60歲以後每人每年可領取1200元的政府補助。
市民按程序收養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地震孤兒,不受子女數限制。婚後未育(非患不孕症)收養地震孤兒,仍可要求生育,並按第一胎、晚育對待。
對於獨生子女死亡、父母沒有退出育齡期而且要求生育的,要主動告知其生育權利,發放生育服務證。對獨生子女在地震災害中傷殘,明顯符合照顧再生育條件的,積極協助當事人申請照顧再生育。
(編輯:張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