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省區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構成的泛珠三角區域,是橫跨我國東、中、西部,在我國對外開放和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地區。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加快,為本區域的發展帶來了良好的戰略機遇。加強區域科技合作,共同推進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對進一步發揮各自優勢、優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和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部署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的要求,特製定《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合作“十一五”專項規劃》。
一、合作背景
(一)科技合作和經濟合作互動是區域發展的必然趨勢
本世紀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全球競爭尤其是區域競爭日趨激烈。在區域經濟合作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科技日益成為區域合作的重要內容、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和區域競爭的焦點。我國加入WTO、與東盟簽署自由貿易區、港澳與內地開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協議)等,為泛珠三角區域積極承接國際產業、技術的轉移和開展國內外的科技經濟合作帶來了契機;以提高創新能力為特徵的世界新一輪競爭的加劇,以及國內長三角、環渤海灣等區域科技經濟的快速發展,又使泛珠三角區域急需通過科技合作來提升區域創新和競爭能力。
(二)泛珠三角區域具備科技合作的意願和基礎
泛珠三角區域11個成員東、中、西地理區位特徵明顯,經濟層次鮮明,各省區在特色產業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相應產業技術創新的優勢資源,相互的合作有利於盤活科技資源,整合優勢,激活創新。
1、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梯次明顯,合作潛力巨大
在泛珠三角區域中,香港是科技強區,2003年R&D人員達16864人,R&D經費達85億元,擁有一批科技能力較強的大學,國際科技合作活躍,科技全球化的參與度較高,2003年《世界競爭力報告》把香港列為世界第22的核心技術創新地區。澳門與歐盟、葡語系國家關係密切,是引進發達國家先進技術的重要橋梁。內地九省區的科技創新能力弱中有強,比較突出的是廣東、四川,兩省的R&D人員佔九省區的56.1%,R&D經費佔68.8%.廣東的產業科技發達,全省67.4 %的研究開發機構設在企業,78.9%的科技人員分佈在企業,80%的科技經費來自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居全國前列,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連續10年位居全國第一。四川的科研機構研發能力較強,其他幾個省區的創新能力也在快速上升。
從經濟發展水平來看,香港是國際型都市,澳門是發達的旅遊城市,內地九省區呈明顯的東、中、西部經濟特徵。這種梯次經濟關係決定了區域內技術轉移與經濟互補可從不同層次、不同水平間進行。
2、區內優勢各異,合作空間廣闊
改革開放以來,圍繞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各省市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形成了各具特色和優勢的科技資源,在科技方面存在較明顯的共性和互補性。利用共性,可以促進各方通過交流合作降低科研成本,減少不必要的重復研究,推動科技資源與科技成果共享。在資源利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物流技術、科技信息、農業產業化等方面,區域內各省區有著廣泛的多邊科技合作空間。
發揮互補性,可以促進各方通過雙邊或多邊的聯合科技行動,互相利用各方優勢,彌補自身弱勢,較快解決科技難題,提高科技資源利用率。香港擁有創業資金、創意產業、完備的科研基礎設施及人才、生產性服務業發達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優勢。廣東有製造業發達、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市場發達的優勢,大珠江三角洲在資本、技術、管理、信息等創新資源方面有明顯的優勢,其他省區在人力資源、原材料資源、市場資源和技術資源方面也有明顯的優勢。泛珠三角區域內各省區可以充分發揮這些學科互補、資源互補、產業互補、區位互補、管理經驗互補等多種互補性,極大地提高整個區域的科技創新能力。
3、區域交往流長,合作意願強烈
泛珠三角區域地理位置相近,歷史交往源遠流長。粵港澳近20多年的產業技術合作和已開始推行的粵港關鍵技術聯合招標,為該地區經濟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內地九省區與港澳企業、民間的合作正廣泛開展。九省之間的合作自古以來從未間斷,特別是“泛珠三角區域”的概念提出以後,各省區紛紛回應,區域合作交流更有日趨增長之勢。
泛珠三角區域科技資源佈局分散,需要聯動得以合理配置和流動;技術層次不高,需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進行提升;產業集中度低和結構趨同,需要加強合作實現專業分工與協作;區域內的體制性矛盾,需要加強合作加以理順和解決。區內各省區對開展科技合作,整合創新資源,延長產業鏈、做足價值鏈,具有強烈的合作意願和現實需求。
總之,加強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是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爭取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並獲得國家重點支持的重要途徑,是全面落實CEPA和落實中央關於“形成東、中、西部經濟互動互聯、優勢互補、協調發展新格局”要求的重要實踐,是面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共同選擇,是區域內各省區的共同願望。
二、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思想,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一國兩制”的方針,以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科技的需求為導向,結合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平等自願,互利共贏;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整體規劃,逐步推進”五大原則,圍繞五大基本任務,實施四大科技行動,充分發揮各方科技創新優勢和特色,有效集成泛珠三角區域科技資源,促進科技資源流動、優化與共享,努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為建設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運作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區域科技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科技資源在互惠互利基礎上自由流動,政府要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地區科學技術的協調發展;健全科技合作制度,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引導區域科技合作方向,搭建共性技術平臺;加強科技資源的優勢集成和合理分工,創造科技資源的聚集效應。
2、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打破行政區域界限,集約區內各類科技資源,加強各方科技合作與交流,相互開放科技合作創新平臺,全方位進行雙向或多向對接,共享區域創新的成果,理順區域科技創新機制,在市場化的進程中,實現區域創新要素的無障礙流動,達到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的。
3、平等自願,互利共贏
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必須以科技合作主體主動合作的意願和有效合作的能力為前提。各方應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充分發揮合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依據各自的優勢及需求,提出合作的意願及要求,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協商確定合作的目標、步驟和方式,實現互利共贏的目的。
4、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合作範圍和項目的選擇要突出重點,有所為有所不為,圍繞四大科技行動,選擇優先領域,實施重大專項。政府注重推進基礎性、非盈利性、公益性科技領域的合作,注重推進戰略高技術的合作攻關,注重引導科技創新組群和產業聯盟的形成。
5、整體規劃,逐步推進
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實施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又要服務於泛珠三角區域協調發展的現實需要,與各省區的“十一五”規劃有效銜接,為泛珠三角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競爭力的提高提供科技支撐。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是一個漸進的動態開放體系,要根據不同科技基礎、不同的目標需求,逐步啟動,分層推進,分步進行。
(三)發展目標
通過合作,增強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區域科技進步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逐步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成為我國區域科技創新合作和協調發展的示範區、能帶動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區、具有國際科技經濟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世界級重要經濟區域。
——區域創新體系得到明顯改善。通過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規劃的實施,逐步形成開放聯動、優勢互補、相互融合、互利共贏的區域科技合作創新體系;
——以產業聯盟和聯合攻關為紐帶,逐步佔據幾個產業技術制高點,改善區域產業佈局,推進區域產業結構的優化和提升;
——以科技創新資源的共享和互動為契機,逐步培育一批國內優秀的研發團隊,產生一批具有知識產權的國際領先的創新成果,使泛珠三角區域成為我國有重要地位的科技研發和創新基地;
——充分利用香港和澳門兩個國際“窗口”及與東盟地區接壤的地緣優勢,有重點地搶佔世界科技前沿陣地,開拓國際市場,提升泛珠三角區域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初步建立比較完善的區域科技合作體系,相互開放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公共儀器設備、技術標準檢測評價機構,共同建設科技成果交易、科技信息服務平臺,基本實現科技資源共享。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區域創新能力有顯著提高,各省區科技創新能力在全國排位有所上升,科技進步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綜合指標穩步提高。
——在主導產業領域,形成若干科技創新集群和產業聯盟,形成一批有優勢、有影響的科技創新及產業化基地,使主導產業的國內外競爭力有明顯增強。
——基本實現科技資源的優勢互補,使區域科技資源結構、佈局得到明顯的改善和優化。
三、主要任務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合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及發展目標,“十一五”期間,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合作將圍繞以下5大基本任務,通過組織實施以20個重大專項為核心的4大科技行動,實現合作發展的總體目標。
(一)五大基本任務
1、共同創建有利於區域科技合作的環境與機制
建立和完善能體現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利益兼顧和適當補償的區域利益協調機制。出臺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互認辦法,形成區域內協同創新、共同發展的文化氛圍。
2、實現科技資源相互開放和共享
貫徹《“十一五”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實施意見》,圍繞泛珠三角區域重點發展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領域和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加強各類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技術創新平臺的建設,建成具有泛珠三角區域特色和優勢的相互開放和共享共用的科技創新基礎條件平臺。
3、實現科技人才合作培養與交流
研究制定有利於科技人才合作培養與交流的政策措施,逐步實現區域內人才自由流動,促進優勢產業領域的研發人員的合理配置,共同建設區域科技人才隊伍。
4、共同培育有區域特色的產業集群
在區域優勢產業或主導產業中篩選一批具有本地優勢和地方特色的重大項目,引導推動區域內大中型企業的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組成區域產業協作聯盟,形成區域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5、共同研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成果
在區域內有比較優勢的重點領域,以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為紐帶,開展區域合作、聯合攻關,力爭獲取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重大原創性科技成果,搶佔前沿制高點,實現跨越發展。
(二)四大科技行動
1、科技資源共享行動
區域各地齊心協力,在“統一規劃、分別建設、共享共用”的原則下,加快建設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與創新信息高速公路,多渠道、多形式加強泛珠三角區域科技信息的交流,實現科技資源共享;推動區域內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機構之間的聯絡、交流與合作,努力促進各類科技創新機構之間的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
專項1:聯合開展泛珠三角區域科技情況調查
為有效推進泛珠三角區域的科技合作,設立泛珠三角區域科技調查合作專項,在前期規劃調研的基礎上,組織專門班子進一步對區域內各省、區的科技需求、科技資源、科技優勢、區域特色、政策法規和合作方式等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摸底和綜合歸類,編輯出版《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指南》,內容包括:科技開發機構名錄、便覽,可供開放共享的重點實驗室、基礎條件平臺以及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合作領域及項目等。
專項2:合作共建“網上技術市場和技術產權交易中心”
通過構建泛珠三角區域“網上技術市場和技術產權交易中心”,實現泛珠三角區域網上技術交易大聯動,建成規模化、集約化的網上常設技術市場。“網上技術市場和技術產權交易中心”的建設,採取政府牽頭,統一設計,全區聯動,綜合集成,共同承辦,共享共用的合作方式,通過互聯網連接區域內各級技術產權交易市場,連接區域內數萬家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風險投資機構和技術仲介服務機構等眾多交易網點,形成覆蓋泛珠三角區域、連接全國乃至世界的技術市場網絡。
專項3:區域內優勢基礎科技平臺的開放增效
為貫徹《“十一五”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實施意見》,加強泛珠三角區域內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儀器中心和省級優勢基礎科技平臺與區域內各省區的聯絡,重點在以下技術領域實施開放共用,充分發揮其對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中的重要作用,確保國家目標區域安排的有效實施。
——新材料領域:光電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廣東)、粉末冶金國家重點實驗室(湖南)、高分子材料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四川)和國家非織造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海南)、國家貴金屬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雲南)、國家特種礦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新材料產業化基地(廣西)、國家複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貴州)、納米技術及先進材料研發中心(香港)、國家日用及建築陶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江西)。
——生物醫藥領域:醫學遺傳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湖南)、植物化學與西部植物資源持續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雲南)、新發傳染性疾病國家重點實驗室(香港)、香港賽馬會中藥研究院(香港)、貴州中國科學院天然產物化學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天然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四川)和國家中藥現代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廣東)等。
——先進製造技術領域:微細加工光學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四川)、固體表面物理化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福建)、國家高效磨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湖南)、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香港)等。
——現代農業領域:國家雜交水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湖南)、國家農產品保鮮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廣東)、農業生物多樣性應用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雲南)、熱帶作物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海南)等。
——電子信息技術領域:寬帶光纖傳輸與通信系統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四川)、國家863微硬盤研發中心(貴州)和國家新型電子元器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廣東)、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香港)等。
專項4:聯合建立區域技術標準檢測公用中心
以香港、廣東、雲南、澳門等地集成電路測試、生物技術檢測、中藥檢測分析等先進設備優勢為基礎,聯合興建區域技術標準檢測公用中心,開展標準檢測技術研究,提供公用檢測平臺,重點開展家電、材料、中藥、食品等技術及產品的檢測。
2、合作組建科技組群(聯盟)行動
科技組群(聯盟)是相對穩定的科技組織。重點圍繞區域內具有技術創新優勢和特色的產業技術領域,通過聯合組建科技組群,共同制定領域科技發展戰略和聯合發展計劃,根據各地科技資源優勢,各有側重分別投資、分別研究,所獲專利和科技成果由科技組群共享。科技組群(聯盟)的形式包括:R&D聯合體、企業技術聯盟和密緊型產學研合作組織,可以由跨省區的多家企業、研究機構自主聯合組織,或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組織。
專項5:組建現代中藥產業技術研究開發組群
泛珠三角區域在國內外具有中藥材資源和種植優勢,民族藥業發展勢頭良好,生產加工初具規模。貴州、四川、雲南省已建有國家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廣東、廣西、江西已建有國家中藥研發中心,而香港亦建有香港賽馬會中藥研究院。通過組建現代中藥產業技術研究開發組群,發展“四體系一網絡”,即中藥材生產體系、中藥研究開發體系、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保障服務體系和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市場網絡,使泛珠三角區域逐步成為中藥健康食品及藥物研製的國際中心。
專項6:組建衛星定位導航系統研發組群
依託香港、廣東、四川、湖南、貴州等地科研機構與企業優勢,組建衛星定位導航系統研發組群,聯合開展衛星定位導航系統的研究與開發,加快產業化進程,形成產業聯盟。
專項7:組建數字媒體技術開發組群
以香港、廣東、湖南、四川、福建等地為依託,組建數字媒體技術開發組群,圍繞數字化和建立家用信息網絡平臺,聯合開展數字電視系統技術體制和相關標準、規範研究信道調製解調技術、視頻編碼解碼技術;開發高密度數字激光視盤機及機芯等,拓展數字媒體技術產業鏈。
專項8:組建微電子醫療設備研究與開發組群
以廣東、香港等地的國家醫療保健器具、醫用診斷儀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企業為依託,組建微電子醫療設備研究與開發組群,聯合開展微電子醫療設備研究與開發,形成我國微電子醫療設備研發基地,並輻射帶動四川、湖南等有一定研發和產業基礎的省區,形成有一定規模的微電子醫療設備產業鏈。
專項9:組建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技術開發組群
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技術研發,已成為泛珠三角區域諸多省區的重點科技發展項目。發揮區域內技術優勢,組建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技術開發組群,加強合作,聯合開發和引入合適的納米科技和先進材料技術,可協助區域內企業發展高科技新材料和高增值商業產品,開拓具有競爭優勢的巿場。
專項10:組建煤電磷化一體化產業技術研究開發組群
以貴州、雲南、四川等地為依託,聯合組建煤電磷化一體化產業技術研究開發組群,形成橫向擴展到精細磷化工、高效磷肥、能源轉化型煤化工等多種產業,縱向延伸到資源深加工和資源化利用副產品、廢棄物的產業聯盟,發展成為具有區域特色的生態工業鏈。
3、聯合創新科技行動
支持企業、科研機構針對制約泛珠三角區域科技經濟發展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重大科技問題,合作開展科技攻關,推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設立“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創新重大項目”,聯合爭取國家科技部的支持,將重大合作項目列入國家計劃。
專項11:泛珠三角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
實施泛珠三角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技術創新工程,開展生態治理示範,重點圍繞喀斯特地區保土節水、植被恢復及野生資源保護與利用、外來有害生物入侵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技術領域開展攻關,改善泛珠三角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實現珠江流域環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專項12:珠江流域水資源環境變異防範應用技術及污染防治規劃研究
聯合開展珠江流域水體物理場、生物場變化、水環境蛻化變異、水生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等研究和珠江流域污染防治中長期規劃研究,解決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合理利用及污染防治等問題,長遠保障珠江流域各城市和香港、澳門地區的水環境質量,實現泛珠三角區域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專項13:物流/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
物流/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牽涉的科技層面非常廣泛,特別是新興的射頻識別技術(RFID)與EPCglobal等全球信息網絡。香港、廣東、福建、廣西等地是我國主要物流中心,發展以RFID為本的物流技術將能大大改善供應鏈上貨物流的透明度。香港在物流/供應鏈管理方面的研發基礎雄厚,即將成立“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研發中心”,以香港為依託,聯合開展RFID及物流標準化技術研究,推動泛珠三角區域的物流業。
專項14:環保型汽車關鍵技術及產業化開發
聯合區域內有優勢的省區,共同實施環保型汽車關鍵技術攻關及產業化開發,重點攻關環保型汽車的混合動力轉換技術及裝置、動力電池、汽車材料及汽車零部件,形成我國南方環保型汽車研發和產業化基地。
專項15:發展創意產業
鼓勵區內企業廣泛開發和應用創新設計,把應用設計作為提升產品附加值的重要途徑。利用香港緊貼國際市場的優勢以及應用創新和設計的產業發展基礎,提高區域內企業設計水平,發展創意產業,走高增值路線,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專項16:區內主要農產品優質高效生產技術與產業化開發
發揮區內各省區在水稻、油菜、花卉、果樹等主要農作物育種技術優勢和農業區域特色,聯合開展主要農作物育種技術與產業化開發,進行提高產量、改善品質和抗蟲抗病基因工程研究,形成我國南方農作物育種基地。聯合開展地方畜禽良種保護與繁育、水產養殖、農產品深加工等技術的創新。
專項17:新能源與節能技術及其產業化開發
以優勢省區為依託,大力開展新能源和節能技術研究,合作開展生物質能、太陽能等技術與產業化開發,重點對甘蔗乙醇、木薯乙醇及沼氣等生物質能的產業鏈關鍵技術組織攻關,利用現代生化技術改造提升,實現節能降耗,大幅度提升生物質能效益,研究、推廣綜合利用技術,實現產業化。
專項18:重大疾病防治研究
組織開展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影響的疾病的合作防治研究,如心腦血管疾病、腫瘤、愛滋病、禽流感、非典、鼠疫、熱帶病、性病的防治以及戒毒研究。
專項19:區域特色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研究
開展泛珠三角區域特色資源的開發利用研究,重點對提高旅遊、礦產、水電、非木材林產、熱帶生物等資源開發水平所需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組織聯合攻關。
4、科技人才培養行動
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理念,共同構建一個開放式、多領域、全球性的技術人才培養網絡,打造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與競爭的人才優勢。
專項20:科技人才的培養和培訓
充分發揮各省區尤其是沿海的教育培訓優勢,建設一批緊缺科技人才合作培訓基地。借助港澳高校的學科優勢,加快培養知識產權、技術標準、科技項目管理等方面的緊缺人才和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製造、環境保護等高新技術專業人才培育。充分利用港澳的多元開放環境,定期從內地選派一批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青年科技管理骨幹,赴港澳接受現代市場經濟和科技知識的培訓與教育,鼓勵和吸引港澳培訓機構在內地設立工商管理和應用科技培訓中心。
四、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合作的保障措施
(一)構建區域科技合作的推進與協調機制
在科技部指導下,構建“9+2”各省區政府領導下的科技行政部門共同參加的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聯席會議制度。開通區域內科技合作視頻會議系統,建立高速信息通道,形成對話交流與區域合作決策溝通機制。圍繞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中的重大問題,特別是體制機制創新、投融資體系建設、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共同關心的科技問題定期進行研討,商定跨省區的重大合作事宜和項目,形成暢通的交流渠道。
(二)制定促進科技合作的政策和措施
共同編制和修訂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戰略與規劃,通過政策創新促進科學技術的跨區域集成式發展,與各省區科技發展規劃相銜接。聯合製訂《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項目管理辦法》、《泛珠三角區域科技資源相互開放與共享具體辦法》、《聯合共建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體系的實施計劃》等,協調規範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行為,商討解決跨區域科技合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加速科技體制改革步伐,提高區域科技創新能力
鼓勵區域內的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採取股份制等多種形式組建合作創新群體。鼓勵區域內的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區域聯合設立研究開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博士後流動站等,開展項目合作。允許區域內各類科研機構跨區參加科技項目的招投標,公開競爭政府科技項目。
(四)多渠道聯合爭取資金,健全泛珠三角區域風險投資機制
各省區每年應確定用於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的項目和經費。支持區域合作項目的研發與管理。對區域內重大科技合作項目,有關省區要聯合向國家爭取科研經費。對於聯合爭取的科研經費,針對不同的合作模式給予不同的支持方式。鬆散型科技合作,優先支持經濟困難地區的科技項目。成果共享的合作項目,由合作各方通過協商共同分擔科研經費。非公益性項目,堅持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各省區還可在自願的基礎上,採取股份制等形式聯合建立風險投資機構和擔保機構,鼓勵跨省區開展科技風險投資活動。
(五)聯合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建立政府間知識產權保護的約定例會制度,由“9+2”政府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定期交換案例、動態、立法、工作計劃、工作經驗等信息,協調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完善區域內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協作關係,設立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案件處理中心及熱線電話。
(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動
各省區應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科技合作的意義、內涵、任務、措施和激勵政策等,為區域科技合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由各省區輪流牽頭,定期合作舉辦泛珠三角區域各類科技成果交易會、專業性成果展覽會、洽談會、信息發佈會和國際性科技學術會議,促進科技成果在區域內的及時轉化。
設立區域科技合作論壇,每年1-2次,由各省區輪流牽頭組織。論壇定位為專項性的研討,每次論壇圍繞一個專題,利用論壇解決合作項目和重大專項的前期研討及階段成果交流,探討科技合作的經驗與教訓、進展與問題、對策與建議,為在重大合作問題上形成共識奠定理念基礎和輿論氛圍。論壇可以與交易會、成果展、洽談會等結合進行。
(七)建立區域內的專業技術協作組織
鼓勵聯合建立區域內各種體制外的專業技術協作組織,協調解決跨區域產業技術整合過程中所出現的各項技術、經濟、財務和法律問題。鼓勵專業技術協作組織參與科技合作相關政策法規的起草,開展形式多樣的民間科技合作。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協作組織的作用,為區域內的研發機構提供更多的試驗基地,形成範圍更廣的產學研一體化的科技推廣機制,使各种先進適用的技術知識迅速得到普及。
(八)營造具有泛珠三角區域特色的創新創業文化
培養協作精神,培育“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風氣。淡化嚴格的等級結構,樹立科學批判精神。培育強烈的創業慾望,形成崇尚創新創業新風氣。允許人才流動,形成泛珠三角區域特色的新型人文環境。消除各種行政壁壘,造就一個更加開放的創新合作文化環境。加強科技對外開放,支持國外與區域外科學家參與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合作,鼓勵泛珠三角的科學家到國際學術組織當中擔任職務,鼓勵國際學術機構、區域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在泛珠三角區域設辦事機構。
(編輯:李美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