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網路與多媒體的流行,使得父母對如何判斷什麼圖文資料是否適合兒童閱覽,前所未有的深表關注。假如家長對這個問題茫無頭緒,不妨參考一下既有的電影及錄影帶分級制度,其中一些普遍原則很值得借鏡。電影和錄影帶分級,註明哪些級別“兒童不宜”,其原則並不簡單,因為這方面的社會規範不是一成不變的,會隨著時日而變遷。加拿大卑詩省的“電影分級辦公室”(Film Classification Office)就指出,在制訂分級原則時,要考量社會學、人類學及心理學等方面的社會發展因素,要參考民眾觀覽媒體的行為反應研究報告,要經常察視全國的相關立法、措施以及法庭判例。為了讓民眾了解相關觀念及制度的變遷。
目前在卑詩省,電影及錄影帶的分級是根據“映片法案”(Motion Picture Act)及“映片法規”(Motion Picture Regulations)予以規範。所劃分的級別可分為三大類:
一、無條件容許何年齡人士觀看:
“普通”級(General)──適合所有年齡人士觀看。
“家長指導”級(Parental Guidance)──容許所有年齡人士觀看,但主題及內容不一定適合所有兒童,宜在家長指導下觀看。
二、有條件容許兒童青少年觀看:
“十四·陪看”級(14 Accompaniment)──任何十四歲以下的觀眾必須在成人陪伴下才能觀看;並向家長提出警示:映片可能包含暴力、粗俗語言或性愛相關內容。
“十八·陪看”級(18 Accompaniment)──任何十八歲以下的觀眾必須在成人陪伴下才能觀看;並向家長強烈提出警示:映片可能包含顯而易見的暴力、頻密的粗俗語言、性愛行為或可怖內容。
三、絕對不容許兒童及青少年觀看:
“限制”級(Restricted)──只容許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映片可能包含顯而易見的性愛或暴力內容;但分級當局對這一類映片仍有正面看法,認為可能在藝術、歷史、政治、教育或科學等方面具有一定價值。
“成人”級(Adult)──只容許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觀看。映片可能包含顯而易見的性愛或暴力內容;分級當局對此並無表達正面看法,但認為尚可為社會大眾所容忍。
編輯:陳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