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土地新政“針針刺痛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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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出臺的土地調控新政著重解決當前土地管理和調控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與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較大,內容更加具體、務實,相關措施更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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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調控四大看點直擊 |
這次出臺的土地調控政策,將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實際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設用地面積,作為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依據,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方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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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令禁止“以租代徵”,強調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規劃,納入年度計劃,並依法辦理轉用審批手續;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必須符合規劃並嚴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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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一些地方不顧實際擴張用地的衝動,關鍵是要在建立健全相關機制上下工夫。這次出臺的土地調控政策明確提出,要提高新增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繳納範圍包括那些沒有經過批准的新增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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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出臺的土地調控政策明確提出,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按有關規定納入徵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准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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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網房產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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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調控新政深度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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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保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我們必須採取更嚴格的管理措施,切實加強土地調控已經是重中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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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自“國六條”拉開新一輪房地產調控的帷幕以來,中央通過更細化、更明確的手段嚴把“地根”,從源頭上把控房地產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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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調控新政深度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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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我國嚴管土地的政策發佈了不止一回,之所以不能得到很好的貫徹,根本原因在於,濫批土地能讓地方政府名利雙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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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通知發出後,濫佔土地之風將有所收斂。但要從根本上抑制各地的用地衝動,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體制和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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