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兩天來,有關低保救濟金成為個別人“養懶金”的報道在社會各界產生了強烈反響,不少讀者紛紛打電話為如何防止現象發生獻計獻策。
針對有讀者提議用公益勞動制度阻止懶漢申領低保金的意見,廣州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領取低保金須參加公益勞動在部分城區已經開始試點,今年內有望出臺全市統一的規定。
廣州市民政局社會福利救濟處處長潘應強介紹,3年前部分城區已經開始試點,讓低保對象在領取低保救濟金的同時,參加一定的社區公益性勞動。2001年,東山區和荔灣區率先開始試點工作,東山區還以區政府的名義出臺了相關的文件。2003年,天河區也開始了相應的試點工作。潘應強表示,市民政部門將在近期召開有民政部門和低保對象等參與的討論會,了解各方面對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的意見和建議,力爭在年內出臺全市統一的規定。
有關專家表示,讓有勞動能力者在領取低保救濟金的同時參加公益勞動,既是低保戶的一項義務,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防止其過度依賴救濟金。對於那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來說,在沒有找到工作的情況下,既有享受政府資助的權利,也有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的義務。而且,每一個居民也都應該有這樣的覺悟。
越秀區民政局負責人則表示,低保戶之所以就業難,跟其本身素質不高、依賴心理較強的就業心態有關。因此,推行公益勞動制度,要遵循自願、雙向選擇兩個基本原則。一方面,民政部門直接出面安排低保戶就業要讓低保戶根據自身特長,選擇擺地攤、從事簡單的手工業等力所能及的工種。另一方面,要準確了解街道、工廠等用人單位的用工信息。所提供的工種必須是用人單位需要的,又是低保戶所能勝任的工種。
【探討】三個難題需明確
讓低保戶參加公益勞動漸成市區民政部門的共識,但基層民政部門也反映一些實際的問題,比如,如何合理安排公益性勞動的時間,才能讓低保戶和用工單位都能接受?為防止低保戶在參加公益勞動時受傷,要不要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低保戶拒不參加公益勞動時,民政部門怎麼辦?
勞動時間多長好?
潘應強處長介紹,在開展社區公益勞動試點的東山區和荔灣區,低保戶的勞動時間大約為每週8至10個小時。
但公益性勞動的時間安排多長比較合適,始終沒有統一的標準。基層民政幹部擔心,公益勞動時間太短,達不到初衷;而如果太長,則可能很難執行。
如何安排低保戶參加公益勞動的時間,是纏繞在基層民政幹部心中的一個大問號。
傷害保險買不買?
低保戶在參加社區安排的公益勞動中有可能會出現意外傷害。
“要不要為參加社區公益勞動的低保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誰負責買?如果讓區民政局買,這豈不又成了區財政的新負擔?”越秀區民政局負責人說,“這是個新課題,值得研究和探討。”
拒不參加勞動怎麼辦?
市民政局潘應強處長表示,東山區規定該區的低保救濟對象每人每週必須參加不少於10個小時的勞動,大多居民都能參加。但仍有一部分人以各種理由不參加勞動。
東山區民政局有關人士說,按照規定,只有年滿60歲的男性、年滿55歲的女性低保戶,才可以不參加。但目前還是有極個別的低保戶不願參加。
【試點】我勞動,我快樂
東山區共和東社區低保戶羅生明對領取低保救濟金一直覺得沒什麼面子,但盡己所能在社區參加義務勞動使他又挺起胸膛做人。據悉,作為組織低保救濟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的先行者,東山區早在2001年就開始了相關的試點工作,目前試點工作進展順利,絕大多數低保戶都能按規定參加公益勞動。
每週勞動10小時
據東山區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唐倩文介紹,早在2001年,該區出臺的《東山區低保人員參加公益性勞動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8至60周歲男性、18至55周歲女性,身體健康的無業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學生以及家庭網絡版中有危重病人需照顧的除外),必須參加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組織的社區公益性勞動。勞動內容以公益性社區服務為主,原則上一週不少於10小時。
參加與否決定批准與否
如何才能保證這項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嚴格落實?東山區的做法是,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的情況由各社區記錄備案,成為對其進行審批的重要依據。唐倩文表示,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公益勞動、經批評教育無效的,將按照《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有關條例處理,直至停止其低保待遇。
【專家說法】這是一項通行做法
在很多低保對象看來,發放低保救濟金是政府的責任,他們沒有義務從事公益勞動。而有關專家認為,低保對象參加一定量的社區公益性勞動是普遍通行的做法。
廣東省社科院社會學與人口學研究所張應祥博士指出,就世界普遍情況看,絕大多數國家都要求低保對象參加一定數量的社區公益性勞動。比如,香港前幾天就發生了一位領取綜援(社會救濟金)的市民,因為沒有及時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而被扣保的個案。
他還表示,領取低保金的同時從事一定數量的公益性勞動,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盡相應的義務。此外,這也涉及社會公平問題,如果領取低保金不用盡任何義務,那就可能導致更多有工作能力者不工作領低保金的情況發生。
根本目的是促其儘快找工作
要求有工作能力的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是不是所謂的“懲罰”或者“交換”呢?
省社科院社會學與人口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夢琴說,要求有工作能力的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錯保、騙保情況的發生,也能促進低保對象儘快找工作。
她認為,讓低保對象參加公益性勞動,既要防止一部分人既打散工又來領取低保金,又要保證他們有時間參加再就業培訓和找工作。每個低保對象每週應該參加多長時間的勞動,應該進行科學的調研。
建議 設立低保對象風險救濟金
有一些低保對象提出,如果他們在勞動時發生了人身意外,該如何處理?是否該給他們買保險?
專家建議,可考慮從低保金中抽出一部分,設立專門的風險金。
張應祥博士說,在發放低保金之外,再給公益性勞動的低保對象買保險,會進一步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可以考慮建立一個針對低保對象的風險基金。政府在發放低保金的時候,可以從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專門基金,既解決低保對象在勞動中可能遇到的風險,也能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相關鏈結 北京浙江南京
北京 從2004年4月5日起,北京市通州區所有城市低保人員申請低保時須和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一份協議書,規定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低保人員必須參加公益勞動,累計三次不參加的,不但要取消其低保待遇,而且不得再申請。
浙江 浙江省民政廳去年出臺一項規定,全省範圍內有勞動能力但拒絕參加公益性社會服務勞動的城鄉低保對象,將被取消最低生活保障。
南京 南京市民政局去年作出規定,要求低保戶定期參加公益活動。該市在全市600多個社區居委會建立社區公益服務站,組織他們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倡導“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風尚,並有效防止隱性就業。
政府不僅是徵稅人,也是守夜者。低保救濟,體現的正是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但不能因為幾隻“壞鳥”而將林子砍掉。少數懶漢的出現,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低保救濟制度的實施。彌補種種不足,通行的做法是讓領取低保金者參加相應的公益性勞動。連續三天對“低保養懶漢”問題的報道,表達的正是對保障機制的呼喚。可喜的是,廣州今年內有望在全市統一實施這項規定。相信在將來的實踐中,隨著勞動時間、傷害保險、懲教措施等一系列問題的解決,低保救濟將能更好地將政府的關愛送給真正需要關懷的困難群眾。(編輯: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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