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國強。
南方網訊 昨天(9月20日)上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國強接受《信息時報》記者專訪,透露市人大常委會將在執法檢查形式、預算監督內容等方面進行探索。他表示,人大“集體有權、個人無權”,是民主集中制的最好體現。
檢查出問題代表可質詢
記者:您認為目前人大執法檢查工作效果如何?是否有改進的地方?現在有代表提出應該在執法檢查中提倡“無陪同視察”,對這樣的建議您如何看?
鄭國強:廣州市人大的執法檢查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廣州實際的執法檢查的做法。從1982年至2003年,常委會共組織進行了113次執法檢查,在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執法檢查報告,有的還相應地作出了決議。
目前在一些執法檢查工作中,還存在不足之處。比如,有的檢查蜻蜓點水,難以接觸實際,檢查過後問題得不到有效地解決等等。主要原因一是檢查方式過於簡單,二是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手段還不夠有力。針對存在問題,廣州市已經採取或準備採取一些應對的方法。比如,對於涉及面較窄、審議敏感問題較多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我們改為聽取彙報和多點實地調查相結合,這當中包括明查暗訪,改單純召開雙方座談會為多方座談會,改“面對面訪談”為背靠背調查,盡可能全面了解情況。為了強化監督效果,我們還將要求法律實施主管機關的負責人,在常委會會議審議執法檢查報告時到會聽取意見。常委會組成人員可就法律、法規實施中存在的重要問題提出質詢案;對特別重大的典型違法案件,常委會還可以依法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對於“無陪同視察”,現在需要理順的是人大執法檢查與政府執法檢查的關係,廣州市在執法檢查工作中存在兩者關係不清的現狀。因此理順這兩者的關係,有利於克服政府有關負責人作為人大執法檢查組成員,參加人大執法檢查工作,混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關係的現象。在今後的執法檢查工作中,應當杜絕人大、政府共同組織執法檢查組,在執法檢查中直接處理問題、改變執法檢查性質的現象,以維護人大執法檢查的法律地位和權威。
預算外資金要納入監督
記者:今年3月市人大會議增加了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範圍,並專門召開了預算監督審議的座談會。但現在還有代表認為廣州市人大應該在預算監督方面加大推進的力度。請問市人大常委會在加強預算監督方面有什麼打算?
鄭國強:去年3月,市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預算草案時,有代表認為,預算支出項目所列數字較粗,未能全面、準確反映預算資金的使用方向;預算沒有用文字說明有關數字是如何計算出來的,代表無法進行分析比較,難以審查監督等。這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原因。一方面換屆後新代表佔了大多數,而且多數不是財稅方面的專業人士,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另一方面政府報送人大的預算草案一直採用專業性較強的表格,預算報告也比較簡單。
要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力度,近期將重點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調查研究。我個人認為,對預算的監督主要在三大塊: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以及固定資產。目前,對預算內資金的監督已經做了很多有效的工作,但是對預算外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還沒有到位,這塊原來不納入人大監督範圍,納入之後相信可以更好地監督。
在談到加強預算監督時,鄭國強表示,目前問題是,常委會很多成員不是搞財政出身,對財政方面始終不是很熟悉。因此,他個人認為,人大常委會可以增加一些專業常委。鄭國強還說,人大“集體有權,個人無權”,是民主集中制的最好體現。(編輯: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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